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普通罪名)

发布时间:2020-10-0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普通罪名),一起来看看吧!

一、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出售、购买、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变造货币罪

指对真货币进行加工,使其改变为面值、币量不同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高利转贷罪

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四、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指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五、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指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或者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或者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湖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

六、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罪

指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之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八、违法发放贷款罪

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九、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罪

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最后陈述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是:()

A: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B: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的,审判长可以制止
C:陈述内容蔑视法庭、公诉人,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制止
D: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可以制止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最后陈述。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的,审判长可以制止。陈述内容蔑视法庭、公诉人,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制止,所以ABC选项正确。同时,该条还规定,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应当制止,而不是可以制止,所以D错误。

甲、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该于2012年3月1日预付货款的1/2,剩余的1/2货到付款,乙于同年3月15日交货。2月底,一家大型报纸披露乙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不合格现象,致使乙公司的商誉急转直下。甲公司在3月1日到来之际,请求乙公司提供一定担保,但遭到乙公司的拒绝。基于上述因素,甲于3月1日没有按照约定预付货款。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在3月1日不按合同约定付款
B:如果乙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则甲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C:如果合理期限内乙公司澄清其产品的质量没有问题,则甲公司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D:如果合理期限内乙公司没有澄清其产品质量的问题,则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C,D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所以,本题当中只有C、D两项不符合上述规定。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的情形包括( )。

A.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B.持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C.借予他人款项
D.委托理财
答案:A,B,C,D
解析:
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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