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这四句通关箴言!助你拿下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

发布时间:2019-03-24


历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也占据了很大的分比,甚至有一些小伙伴都折在了这类题型上,无不惋惜。那么今天,小编就帮助大家排除万难、干掉这道题!急急如律令,难题退散,高分入囊!请看接下来的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四句通关箴言:

分析要全面

案例分析题的题目要求司法考试的考生对司法考试的试题进行全面分析,而没有像简析题一样通过问题来引导,因此,更增加了分析的难度。面对这种考查综合能力的分析题来说,如果我们对试题分析不够全面,便会对题目中所涉及的一个关键性国家司法考试问题拿不准,而这一关键性问题又决定着其他问题的作答。所以,对材料分析不够全面是案例分析题常见的失分点。就此问题,建议大家在看材料时标出关键词,然后分析其国家司法考试关系,最后结合上下进行答题。

答题使用法言法语

在答司法考试中分析案例的时候我们必须做到用书面语言答题,用法言法语答题。如果我们无法做到这点,即使对问题解释的再多也不抵一句准确的国家司法考试语言,肯定也不会得到高分。因此,平时我们应当有意识的加强这方面的训练。

卷面整洁、清晰

对于卷面问题,虽然不是答案对错问题,但却是得高分致命点。有些考生答题时不区分段落,卷面黑压压一片文字。对于需要判大量试卷的老师来说,只要找点答案点便会给分,如果扫一遍看不到答案关键点的时候肯定是不会逐句阅读的。就算你写的再好,分析的再准确,也无法取得高分。因此建议大家在分析完每一个国家司法考试关系之后,都要理清思路,分段进行解答。保持卷面清洁,最好做到答案一目了然。

做题速度要过关

有些考生答题速度过慢,使得有些试题根本就来不及看就到交卷时间了。很多考生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练习中应当进行计时答题,锻炼自身的答题速度。

总结来讲,就是“全面分析敌情,战术一定高明,锁定宏观局势,迅雷不及掩耳”,以此“箴言”进行备考训练,假以时日绝对可以叱咤司法考试战场,屹立不倒!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 甲国与乙国因种族冲突爆发了两国之间的战争。根据国际法有关战争法的规定,下列战争开始后引起的法律后果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交战是两国的国家行为,因此,私人之间的商业关系无须被废止
B.两国间的互助条约立即废止,但两国参加的规定战争行为规范的条约自动生效
C.两国可以对其境内对方人民即敌国人民的私产予以限制和没收
D.交战国执行医院任务的船舶也在拿捕之列

答案:B
解析:
。战争开始使交战国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在条约关系上,凡以维持共同政治行为或友好关系为前提的条约如同盟条约、互助条约或和平友好条约立即废止;但凡规定战争行为规范的条约于战争开始后不仅有效,而且恰恰必须适用,当事国应严格遵守,B对。在经贸方面,断绝经贸往来是战争开始后敌国之间通常采取的措施,一般交战国人民之间的贸易和商务往来是被禁止的,但对巳履行的契约或已结算的债务则并不废除,A错。在敌产处理方面,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人民的私产可予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或征用,但不得没收,C错。交战国对在海上遇到敌国公、私船舶及货物可予以拿捕没收,但对从事探险、科学、宗教或慈善以及执行医院任务的船舶除外;对敌国的公、私航空器及其所载货物则均可以拿捕没收,D错。

对于减刑、假释的程序,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B: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C:对于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基层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D:对于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中级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答案:A,B
解析:
《刑诉解释》第449条规定:(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裁定;(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4)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A选项符合第二种情形,正确。B选项符合第四种情形,正确。

张三就一项汽车维修技术申请获得一项方法发明专利,其工作单位宏达汽修厂认为:该技术应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张三不能申请获得专利权,请求认定张三专利权无效。请问:下列哪个机构享有专利无效的最终裁决权:

A.人民法院
B.专利局
C.专利复审委员会
D.仲裁机构
答案:A
解析:
《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46条第二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正确。

共用题干
邓某系K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5月,K公司得知后质问邓某。邓某表示自愿退出K公司,并承诺5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2009年,K公司发现邓某已担任Y公司的副总经理,并持有Y公司20%股份,而且Y公司新产品已采用K公司研发的配方。K公司以Y公司和邓某为被告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请回答第95—96题。

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故K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遂请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关于该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
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
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
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
答案:A,B
解析: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详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Y公司通过不正当的方法获取并使用K公司的研发配方侵犯了他人商业秘密,邓某的行为同样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故AB说法正确。竞业禁止义务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劳动合同或单独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约定形成的,因而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而Y公司并不构成。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义务的竞合【详解】侵犯商业秘密是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侵权行为,而违反竞业禁止则属于违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义务的行为,故A项说法正确。邓某的行为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又属于劳动法领域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行为,故K公司可以选择,B项说法正确。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关系优于商事关系,当纠纷涉及的是单纯的劳动法律关系时,应当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出现法律关系竞合时,享有权利的一方可以根据最有利于自己的原则选择适用。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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