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0-03-14)

发布时间:2020-03-14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四章 印花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C公司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共计应缴纳印花税( )元。【客观案例题】

A.1800

B.7500

C.9000

D.93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项目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C公司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共计应缴纳印花税=(2500+600)×0.3‰×10000=9300(元)。

2、该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和设置账簿应缴纳印花税( )元。【客观案例题】

A.1135

B.1150

C.565

D.114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权利、许可证照,按照每件5元计算缴纳印花税;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3、下列合同中,应当缴纳印花税的是( )。【单选题】

A.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电合同

B.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合同

C.未兑现的购货合同

D.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选项B,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选项D,免征印花税。

4、下列合同中,应该征收印花税的有( )。【多选题】

A.未按期兑现的合同

B.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C.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D.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农民个人签订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E.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合同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应该征税,未按期兑现的合同,也是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所以选项C符合题意。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选项B不符合题意;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属于免税合同,选项D不符合题意;会计、审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选项E不符合题意。

5、下列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多选题】

A.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B.商品房销售合同

C.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D.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E.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选项A: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后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亏损弥补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企业筹办期间,发生亏损,应该计算为亏损年度
B.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当年没有扣除的,一律不再扣除
C.企业因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扣除,造成多交税金,只能申请退税
D.筹办期间发生的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答案:D
解析:
选项A,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亏损年度;选项B,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因各种原因,当年没有扣除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但是可以按规定追补确认损失发生的年度扣除,不能改变损失发生的年度;选项C,企业因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扣除,造成多交税金,可以在审批确认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金中抵缴,抵缴不足的,可以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选项D,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3年的时间内进行摊销。

根据有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  )的决定前,当事人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举行听证。

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
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
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某食品加工企业的非法生产设备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BDE: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选项A扣押、选项D行政拘留、选项E没收财物不属于可申请听证的情形;(2)选项C: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进料加工业务,按实耗法计算,前一期已核销的实际分配率为30%,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6%,退税率为13%。2018年6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额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6万元存入银行。本月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10万元。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免抵税额为( )万元。

A.17.59
B.1.52
C.4.41
D.0
答案:B
解析: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10×(1-30%)×(16%-13%)=4.41(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0×16%-(200×16%-4.41)-6=-17.59(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210×(1-30%)×13%=19.11(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17.59(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9.11-17.59=1.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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