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每日一练(2022-01-03)

发布时间:2022-01-03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村民张某2019年起承包耕地面积3000平方米。2020年将其中300平方米用于新建住宅,其余耕地仍和上年一样使用,即700平方米用于种植药材,2000平方米用于种植水稻。当地耕地占用税税率为25元/平方米,张某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为( )。【单选题】

A.3750元

B.7500元

C.12500元

D.25000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张某应缴纳耕地占用税=300×25÷2=3750(元)。

2、下列各项中,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是( )。【单选题】

A.飞机场占用耕地修建跑道

B.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造新房

C.养老院占用的耕地

D.学校附设的小卖部占用的耕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学校附设的小卖部占用的耕地,按规定计算耕地占用税。

3、下列合同中应缴纳印花税的有( )。【多选题】

A.融资租赁合同

B.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

C.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D.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E.已税合同的副本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电网和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缴纳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免纳印花税。

4、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多选题】

A.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私营法人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法人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法人企业

E.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非实际管理机构)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2)居民企业判定双标准: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符合其中之一,即是我国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

5、下列各项中,属于抵免限额计算方法的有( ;  ; )。【多选题】

A.分国抵免限额

B.综合抵免限额

C.分项抵免限额

D.成本抵免限额

E.费用抵免限额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包括:分国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分项抵免限额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个人的下列所得中,仅适用比例税率的是( )。

A.稿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答案:C
解析:
选项AB为综合所得项目,适用7级累进税率,按次预扣预缴时适用预扣率。
选项D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按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级累进税率。

(2016年)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的首要任务就是协调相关者的利益关系,下列属于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冲突的解决方式有(  )。

A.通过市场约束债权人
B.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
C.限制性借债
D.压缩投资
E.股权激励
答案:B,C
解析:
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冲突的主要解决方式有:(1)限制性借债。债权人通过事先规定借债用途限制、借债担保条款和借债信用条件,使股东不能通过一些方式削弱债权人的债权价值。(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选项B、C正确。

根据耕地占用税的相关规定,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 )。

A.10%
B.50%
C.30%
D.20%
答案:B
解析:
在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规定确定的适用税额的50%。

(2018年)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
2016年10月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10月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7年8月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绝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017年10月,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1.下列关于甲、乙之间合同约定的效力及案涉房屋权属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2016年3月3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B.甲、乙关于甲继续租住房屋5年的约定有效
C.2016年3月9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D.甲于5年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时,乙才取得房屋所有权
E.甲、乙关于房屋买卖的约定有效
答案:B,C,E
解析:
(1)选项ACD: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2)选项B:租赁合同中,租期可由当事人约定,但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期为6个月以上的,应订立书面合同;未采用书面合同的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3)选项E: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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