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级会计师人员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1-16
相信很多考生都对继续教育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为什么还需要继续教育,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什么是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以及最新的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
高级会计师人员继续教育是知识与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它既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构建会计诚信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又是会计人员了解新的财经法规,学习会计准则,不断更新财会知识,提高专业水准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考试,折算为90学分。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我们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5 月19日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配合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中央主管单位)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九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同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第十四条
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第十五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面授教育机构还应有相应的教学场所;
(二)拥有与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
第十八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第十九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二)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
(三)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在地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担下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四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发生本规定第十九条行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可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中央主管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以上是关于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意义以及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现在大家知道它的重要性了。会计行业就是终身学习,学无止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B 事业部拟投资项目的财务数据
要求:
摘要:
董事长赵某:
本次金融危机对我公司出口影响较大,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公司的控制力,向管理要效益,同时调整经营范围。现提出如下意见:
(1)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
等,均由公司董事会集体统一决策。
(2)信息化是强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公司应当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
手段,对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动态监控。
(3)国内建筑行业发展前景较好,可将公司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由建材生产和建材出口向
建筑行业扩展,请总经理抓紧组织起草投资方案和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总经理钱某:
我完全赞同董事长意见,公司建材出口遭受金融危机重创,但某些特定节能环保建材国内市场需求较大,国家还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应当合理筹划,用好用足,既贯彻了国家政策,同时能够提升公司业绩。
(1)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规定,公司开发特定节能环保新型建材,本
年度内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设备的折旧费和租赁费、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等研究开发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公司向建筑行业转型,使用自产新型建材,可以享受免交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能够大
幅度增加公司收入。
(3)市税务机关负责减免流转税和所得税,公司应当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并搞好关系,取
得他们的支持,争取减免公司流转税和所得税,以减轻公司负担。
总会计师孙某:
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意见都很好,通过强化公司控制力,调整经营范围并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等措施,可以使公司走出困境,但实现公司年初确定的利润目标,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可在扩大内销收入、控制成本费用、调整会计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渡过难关。
(1)目前 A 种建材备受国内市场追捧,供不应求,许多厂商已与我公司达成了 20×9 年购买该种建材的意向并支付了定金,可以按照支付定金的建材内销价格确认 20×8 年销售收入,有助于实现当年利润指标。
(2)本年度还有两个月,可以大幅度压缩成本费用。公司从现在开始,应当严格控制各项不合理开支,严禁突击花钱,原定年终召开的系列大规模会议可以改为电视电话会议。
(3)通过上述措施完成当年利润目标如仍有缺口,可根据公司经营环境的宏观变化,在会计政策方面进行适当调整,比如适度少转内销存货成本和减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按规定这属于公司的专业判断,企业会计准则是允许的。
会议围绕上述发言进行了充分讨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最后董事长责成总经理贯彻落实。
要求:
计师孙某在董事会全体会议发言提出的各项措施有哪些不当之处,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1)董事长关于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等,均由公司董事会集体统一决策的措施不恰当。
理由: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子公
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等,应由子公司决定[或应由子公司董事会决定;或:应由子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或:子公司是一级法人,具有独立的决策权。
(3)董事长关于请总经理组织起草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的措施不
恰当。
理由: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或:股东]修改公司章程。
2.总经理钱某发言:
(2)总经理关于使用自产新型建材,可以享受免交增值税的说法不正确。
理由:企业使用自产建材,应视同销售计算交纳增值税。[或:应当缴纳增值税]。
(3)总经理关于市税务机关负责减免流转税和所得税的说法不正确。
理由:税收减免审批权限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法定的审批机关的权限,市税务机关无权减免。
或:由国务院负责税收减免。
3、总会计师孙某发言:
(1)总会计师关于将达成 20×9 年购买意向并支付定金的建材,按照内销价格确认 20×8年的销售收入的措施不恰当。
理由: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或: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或:风险报酬没有转移。
(3)总会计师关于适度少转存货成本和减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措施不恰当。
理由: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
确 认 标 准 或 计 量 方 法 , 不 得 少 列 或 者 不 列 费用。
或: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实结转存货成本,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突出问题,总结如下:
1.营销人员反馈问题:“近几年的销售考核任务存在两个问题,要么定得过高无法完成,员工看不到希望也就不去努力,等着公司调低指标;要么考核任务过低,完成基本指标后,也不去努力了,因为明年还有更重的指标呢!”从销售人员反馈的问题可以看出,行业波动较大,销售目标的确定难度增大、缺乏客观性、得不到中下层认同;销售数据的最终结果很大程度不可控,以某个静态销售数据为考核任务,存在很大的机会性。
2.生产人员反馈问题:“公司各类成本下降依赖销售的完成,销售一旦下降直接影响生产成本的上升,不可控因素较多,特别是实际生产水平与预算生产水平差异较大时,生产的经营业绩无法体现出来。”
3.财务部门人员反馈问题:“由于近几年行业波动大,财务每年都要启动 2 次年中滚动预算调整,但是目前公司的滚动预算调整已经变相成为各部门调低预算目标的手段了,滚动预算造成的结果是不停修改考核目标。”
公司根据上述问题,计划采用弹性预算,并编制了 2016 年预算与实际比较表如下表所示。
要求:
总经理:近年来,国内其他企业新建了多个与本公司产品同类的生产线,对公司产品原有的市场份额形成一定冲击。不过,公司与国内同行企业相比,在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研发和营销能力、管理协同和人才竞争力等方面依然具有领先优势。面对M产品技术变革步伐加快、客户需求多样化的市场形势,2019年,公司应继续坚持“需求引导、创新驱动、特色突出”的经营战略,大力开展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优质独特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持续保持公司在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指出甲公司采取的经营战略具体类型及甲公司实施该战略所具有的条件。
条件:(1)具有很强的研究开发能力,研发人员要有创造性的眼光;(2)企业具有以其产品质量或技术领先的声望。(3)企业在这一行业有悠久的历史或吸取其他企业的技能并自成一体。(4)有很强的市场营销能力。(5)研究与开发、产品开发以及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之间要具有很强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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