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级会计师人员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1-16
相信很多考生都对继续教育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为什么还需要继续教育,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什么是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以及最新的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
高级会计师人员继续教育是知识与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它既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构建会计诚信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又是会计人员了解新的财经法规,学习会计准则,不断更新财会知识,提高专业水准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考试,折算为90学分。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我们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5 月19日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配合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中央主管单位)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九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同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第十四条
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第十五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面授教育机构还应有相应的教学场所;
(二)拥有与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
第十八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第十九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二)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
(三)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在地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担下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四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发生本规定第十九条行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可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中央主管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以上是关于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意义以及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现在大家知道它的重要性了。会计行业就是终身学习,学无止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2年12月1日,甲公司与境外A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于2013年2月28日以每吨500美元的价格购入10000吨豆粕。当日,甲公司与B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买入3个月到期的远期外汇合同,合同金额5000000美元,约定汇率为1美元=6.28元人民币。该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25元人民币。2013年2月28日,甲公司以净额方式结算该远期外汇合同,并购入豆粕。
此外,2012年12月31日,一个月美元对人民币远期汇率为1美元=6.29元人民币,2个月美元对人民币远期汇率为1美元=6.30元人民币,人民币的市场利率为5.4%;2013年2月28日,美元对人民币即期汇率为1美元=6.35元人民币。
甲公司在讨论对该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何运用套期会计处理时,有如下三种观点:
①将该套期保值业务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②将该套期保值业务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③将该套期保值业务划分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分别判断甲公司对该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的三种观点是否正确;对不正确的,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分别计算该套期保值业务中远期外汇合同在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不当之处: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理由:在公允价值套期中,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第二种观点正确。
(3)第三种观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将该套期保值业务划分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理由: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处理,不能划分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2.2012年12月1日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0(元人民币)
2012年12月31日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6.3-6.28)×5000000/(1+5.4%×2/12)=99108.03(元人民币)
乙公司20×4年1月1日以前是甲集团外部一家独立企业,20×4年1月1日,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6 000万元设备(该设备原价为8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 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和本公司普通股2 500万股(面值为1元,公允价值为10元)购入乙公司80%股权并能够对其实施控制;
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3 000万元(股本2 000万元、资本公积40 0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未分配利润700万元),公允价值为44 000万元(包括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 00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直线法折旧,假设净残值为0)。
20×4年1月1日至20×4年12月31日,乙公司按照购买日净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5 000万元;假设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从年初开始计提折旧,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要求:(1)编制20×4年1月1日甲公司投资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要求:(2)计算20×4年1月1日甲公司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
要求:(3)编写20×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抵销分录;
要求:(4)计算20×5年1月6日丙公司购入乙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
要求:(5)编写20×5年1月6日合并报表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37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 000
资产处置损益 6 000
股本 2 5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2 5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6 000
累计折旧 1 5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
贷:固定资产 8 000
2.甲公司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
合并成本=37 000(万元)
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4 000(万元)
甲公司应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4 000×80%=35 200(万元)
商誉=37 000-35 200=1 800(万元)
3.20×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抵销分录:
乙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4 000+5 000-1 000/5=48 800(万元)
股本=2 000(万元)
资本公积=40 000+1 000=41 000(万元)
盈余公积=300+500=800(万元)
未分配利润=700+5 000-1 000/5-5 000×10%=5 000(万元)
借:股本 2 000
资本公积 41 000
盈余公积 800
未分配利润 5 000
商誉 1 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 840
少数股东权益 (48 800×20%) 9 760
[37 000+(5 000-1 000/5)×80%=40 840(万元)]
4.20×5年1月6日合并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在甲公司编制的合并报表上的账面价值:
=44 000+5 000-1 000/5+商誉1 800
=48 800+商誉1 800
=50 600(万元)
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8 800×80%+1 800
=40 8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 840
贷:股本 6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4 840
合并报表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一体化存续下来。乙公司合并前的盈余公积800万元、未分配利润5 000万元。
5.20×5年1月6日合并报表调整和抵销分录:
借:资本公积 4 640
贷:盈余公积 (800×80%) 640
未分配利润 (5 000×80%) 4 000
借:股本 2 000
资本公积 41 000
盈余公积 800
未分配利润 5 000
商誉 1 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 840
少数股东权益 (48 800×20%) 9 760
(1)为解决明年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拟采用如下融资形式:
①配股融资。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5亿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配股价格15元,配股前股票收盘价平均值为20元。
②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拟在2019年12月份平价发行可转换债券,每份债券面值1000元,发行数量80万份,期限20年,票面利率8%,转换价格25元,每年付息一次。
③定向增发融资。为了便于融资,特做如下规定:发行对象不超过20名;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是20元,发行价格拟定15元;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票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为了进一步巩固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地位,拟新增一条人工智能生产线,预计投资8000万元。经分析发现,若投产之后生产的产品售价比基准价格低20%,在其他因素不变时,净现值由2000万元降低到-1500万元。项目的净现值对产品售价的变动极为敏感。
(3)为了发挥公司的所有权优势,提高全球的竞争实力,同时配合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需要,拟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如果以境内公司作为评价主体,为了保证境内外投资项目评价的一致性,对于境外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与汇入境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没有必要进行严格区分。
(4)为了加强对境外投资项目的资金管控,公司规定对于一般资金往来应当由经办人和经授权的管理人员签字授权;重大资金往来需要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授权。
(5)企业集团融资战略的核心是追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融资战略制定与执行应该以集团财务风险控制为前提。因此,企业融资应该避免使用过度负债导致集团整体偿债能力下降,必须加强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控制。
要求:
1.根据资料(1),计算配股除权价格。
2.根据资料(1),如果可转换债券转换时的股价是30元,计算每份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
3.根据资料(1),判断定向增发的规定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说明理由。
4.根据资料(2),指出衡量项目风险的方法,并说明该方法的缺点。
5.根据资料(3),判断境外投资项目评价的观点是否妥当,如果不妥当,说明理由。
6.根据资料(4),判断境外投资项目资金管控的表述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说明理由。
7.根据资料(5),指出集团资产负债率控制措施。
2.每份可转换债券转换价值=(1000/25)×30=1200(元)
3.不妥当。
①发行对象规定不妥: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②发行价格规定不妥:发行价格不能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能低于18元(=20×90%)。
③限售期规定不妥: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票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敏感分析法。
缺点在于分别孤立地考虑每个变量,而没有考虑变量间的相互关系。
5.不妥当。
理由:如果以境内公司作为评价主体,所采用现金流量必须是汇入境内公司的现金流量。
或:确定境外投资项目形成净现金流量中能够汇入境内公司的现金流量;现金流量汇率折算;纳税调整。
6.不妥当。
理由:重大资金往来应当由境外投资(项目)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的二人或多人签字授权,且其中一人须为财务负责人。
7.为了控制集团整体财务风险,集团总部应该制定集团整体的资产负债率最高控制线;为了确保子公司的财务风险不会导致集团整体财务危机,集团总部应该根据子公司的行业特点、资产特点、经营风险等制定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的最高控制线。
材料一:A 企业从事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为 25%。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2017 年的财务规划。A 企业财务经理预计企业 2017 年的经营收入和成本将会上升 10%,总资产周转率(经营收入平均总资产)则下降为 1.5 的水平,利息费用为年初负债的 5%。A 企业财务报表如
下:
以下为企业 2016 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简化)
材料二:B 是一家中等规模的家用电器制造企业,在行业竞争具有一定经营和财务优势,但设备规模及生产能力不足。目前,宏观经济处于企稳阶段,家电消费需求数量和购买能力呈现出上升趋势。公司为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增加利润和企业价值,增强可持续发展实力,正在研究经营与财务战略。
材料三:C 公司高管团队正在召开相关的发展研讨会,具体的讨论如下:经理甲:目前公司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公司要加快发展的步伐,重点做好市场开拓工作,现有市场的空间仍然较大,营销团队的工作较为艰巨。
财务总监乙: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鉴于目前利息率较低,因此公司拟发行 500 万元公司债券,此项融资活动将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为 55%。
财务副总丙:公司已经向 B 公司求助,希望能够通过 B 公司的担保获取银行信用,进而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目前 B 公司提出要求 C 公司做相应的反担保。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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