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房产估价师报名简章已公布!
发布时间:2019-07-2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19﹞1号)精神,现将自治区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工作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人员信息的核验和核查工作。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1995﹞147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报考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10:00—9月5日,9月5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网上报名”,
按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师。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上传照片。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www.cpta.com.cn),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报考者应采用近期半身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五)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要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通知要求,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咨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电话0991—2844122。
(六)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七)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于缴费成功后30日内,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于缴费成功后30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部门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10月19日-20日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10月14日-20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七、考试方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应考人员须自备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的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九、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http://www.cirea.org.cn)首页“信息查询”栏中查询考试成绩。
2019年7月17日
抄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印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1.47
C、2.06
D、3.33
对该酒店进行损害赔偿估价,不适宜采用的估价方法为( )。
B.损失资本化法
C.赔偿实例比较法
D.损失前后差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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