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备考土地代理人需要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学习?

发布时间:2022-01-07


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我们不能蒙着头盲目备考,也要在备考之前了解一级土地代理人考试的科目,以及每一章节的分值分布情况,有针对性的复习备考,可以为我们节省很多时间。那么初次报考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小伙伴们应该怎么学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备考建议,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一下吧!

1、重视考试教材

首先,初次报考土地代理人的考生一定要重视考试教材。因为职业资格考试的大部分内容都源自于教材,因此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以教材作为主要的复习资料。此外,考试教材既然有国家统一出版发行,因此同样具有可靠性,市场上考试辅导材料众多质量也挺不错的,使用的话还会对备考有实质性帮助。

2、制定复习计划

有计划才会有合理的复习内容安排,因此考生需要在正式开始土地代理人的备考前,首先需要为自己制定一个合理的复习计划,合理的计划不仅可以帮助考生规划好整个备考阶段的具体任务,而且考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复习计划分配好合适的复习时间从而有条不紊的进行职业资格考试的备考复习。

3、重视专业基础

就土地代理人的考试科目而言,报考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如果将案例大题比作想要攻陷的城堡,那么解题方法就是大炮,而专业基础则是弹药。显然,如果没有基础作为前提即使掌握解题技巧也无济于事。

4、最重要的是考试大纲

这是大家学习的最重要的指导文件。一定要以大纲为准来看各科目。学习到最后,要在脑子里形成知识的网络图,网络图的主干就是“考试大纲”。只有基础知识掌握了,才能做好练习题,才能起到练习的作用。

5、重视理解

对教材的理解程度和准确性直接影响记忆的效率,应该发挥这个年龄段的人理解能力强的优势,把教材内容“嚼烂吃透”,在仔细、全面阅读的基础上,充分理解,然后对该记忆的部分重点突破,尽量避免死记硬背。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有关于土地代理人的考试资讯,欢迎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会为大家带来全新的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捡到了一只母山羊饲养起来,并在良种站花钱为母山羊配种,此后母山羊生了两只小山羊,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羊。此种情况下小山羊应归(  )。

A.甲所有
B.乙所有
C.国家所有
D.甲乙共有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中,其客体指(  )。

A.所要买卖的货物
B.货物的价格
C.买卖合同
D.交付标的物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其中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买卖合同只是这一项法律关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具体的交付标的物的行为以及支付价款的行为才是该法律关系的客体。而标的物的价格则是对合同标的物本身特征的描述。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下列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有(  )。

A.国家建设对农民集体全部进行移民安置并调剂土地后,迁移农民集体原有的土地
B.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
C.《六十条》公布以前,全民所有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的华侨农场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土地
D.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外
E.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用农民集体的土地
答案:A,B,C,D
解析:
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用农民集体的土地而未办理征用手续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甲乙两人因为纠纷大打出手,结果甲被乙打成轻伤住院治疗,派出所向甲作出1000元罚款,甲接到处罚通知后,发现通知书上盖的是县公安局和乡人民政府的公章,甲对此处罚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  )为被告进行审理。

A.县公安局
B.乡人民政府
C.派出所
D.县公安局和乡人民政府
答案:D
解析: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以解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争议为核心,以谁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应当由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本题中派出所是以县公安局和乡人民政府的共同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措施,二者应当成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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