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模拟试题(2020-10-21)
发布时间:2020-10-2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
A.债权人甲的保证人,以其对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B.债权人乙,以其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C.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进行的债权申报
D.某海关,以其对辽沈公司进行处罚尚未收取的罚款进行的债权申报
【考点】债权申报
【答案】A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A项正确,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B项符合第(七)项、D项符合第(一)项的规定,不属于破产债权。B、D两项错误,不当选。
可申报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而“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此属于合同履行,而非财产给付。C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鉴定人忘记在鉴定文书签名, 事后作出说明的, 该鉴定意见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C.经法院通知, 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 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D.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法院应当决定重新鉴定
B.恶意占有
C.善意占有
D.直接占有
E.有权占有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自行承担
D.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100万元
B、曲玲连续几年对屈曲不闻不问,违背了法定的探望义务
C、屈赞拒不履行协助曲玲探望的义务,经由裁判可依法对屈赞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D、屈赞拒不履行协助曲玲探望的义务,经由裁判可依法强制从屈赞处接领屈曲与曲玲会面
选项B错误,探望是权利而非义务。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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