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模拟试题(2020-10-21)

发布时间:2020-10-2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通过和解协议

【考点】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

【答案】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A项中的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符合法律规定。A项符合题意,不当选。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由此可知,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和申请更换管理人都只需要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即可,但是通过和解协议需要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B、C两项符合题意,不当选。D项不符合题意,当选。

故本题选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B、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可自主决定
C、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方只能向生产者主张赔偿
D、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医疗损害责任适用的是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原则上受害人就医疗机构的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选项B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据此可知,医院实施该手术,若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应当取得田某近亲属的书面同意。
选项C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高某因涉嫌偷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下列哪些人有权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
A.高某本人 B.高某的妻子
C.高某的叔叔D.高某聘请的律师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2、82条,《高检规则》第39条。

R公司职工,月工资18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2014年6月,周某因个人原因给R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根据劳动合同约定,R公司决定在周某的工资中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R公司可在周某当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数额为(  )元。

A.100
B.200
C.360
D.1000
答案:B
解析: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360元)。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1800-360=1440元),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则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即扣除1800-1600=200(元)。教材P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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