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2)

发布时间:2020-09-02


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案】B

【考点】依法治国基本理论

【解析】

A选项不正确。选项中列举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但劳动监察部门接受应聘者投诉作出行政决定形成的不是判例,且劳动法该条已经规定了禁止歧视,不存在弥补法律漏洞的问题。

B选项正确。根据劳动法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这一歧视做法,该行为就是一种依法行政的行为,合法合理,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C选项不正确。投诉者依据劳动法的禁止歧视、平等就业原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行政部门不应对投诉者批评教育,更不能不予答复,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

D选项不正确。虽然我国劳动法关于就业歧视的规定并未具体到星座,只涉及民族、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但招聘单位的这一做法已经违反了公平就业的原则,劳动监察部门必须依照我国的劳动法规对招聘单位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我国,国外相关规定或案例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行政决定的法定依据。

2.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答案】C

【考点】法的价值

【解析】

A选项不正确。人类一切法律从应然角度而言应该维护公平正义,但人类历史上许多法律并不是公平正义的,恶法在人类法制进程中是存在的。

B选项不正确。公平正义的观念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每个时代有不同的公平正义观。

C选项正确。特定时代决定了特定历史条件下不同的公平正义观。

D选项不正确。公平正义的实现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前述立法和法律实施部分的公平正义,严格执法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不是公平正义实现的充分必要条件。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D: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都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答案:A,B,C
解析:
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故A项正确。根据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故B项正确。根据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故C项正确。根据第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故D选项错误。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经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一山之隔的邻县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支付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的请求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反诉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与通常的起诉一样,等额收取
D.诉讼中张某提出的是反驳,而非反诉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反诉
讲解:本案中,张某提出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是一个旨在抵销、吞并本诉的独立的反请求,具有独立性,它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并非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否定,因此属于反诉而非辩驳,D项的说法错误。张某提出的反诉,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在主体上符合要求;本案的反诉不涉及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此在管辖方面也符合条件。张某认为其照顾耕牛,支付了饲料费和看护费,其反诉请求与原告的本诉请求产生于同一个法律关系,符合牵连关系的要求,因此A项的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B项的表述正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35条的规定,被告提起反诉、人民法脘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答案选择A、B。

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2015年)

A.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B.有助于消除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
C.有助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原则
D.有利于就地化解纠纷,减轻最高法院本部办案压力
答案:A,B,C,D
解析: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巡回法庭的设立,可以为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更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同时,也有助于最高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最大限度地提升最高司法监督与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权威性,彰显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另外,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承担的案件,由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并由主审法官签发案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以消除审判权运行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行政化问题。故A、B、C、D项均应选。

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B,C
解析:
【考点】合理行政原则【详解】合理行政原则体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所有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有多种手段可选择时,应当尽量避免选择采用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方式,如果为达致行政目的必须对相对人的权益形成不利影响,那么这种不利影响应当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并且两者应当处于适当的比例之中。A选项是程序正当原则的体现,故不选。D选项则是诚实守信原则中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要求,BC选项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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