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30)

发布时间:2020-08-3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选择题,一起来看看吧!

1.“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既可以强化权力,也可以弱化权力

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

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不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

D.从法理学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

【答案】ACD

【考点】依法治国

【解析】

A选项正确。法表述和确认国家权力,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以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法以形式合理性和程序设置为主,其对权力合法性的确认是以制度、规范和程序的方式进行的,因而同时也是对权力的约束和限制。故A项正确。?

B选项错误。近现代法治不仅控制公权力,也依法限制私权利。公民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和权利,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故B项错误。

C、D选项正确。权力的行使必须为了人民的利益,这是权力行使的实质上的合法性。以法律制约权力,权力的行使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内,这是权力的形式合法性。如果权力不受制约,必将失去控制而丧失合法性。因此C选项和D选项正确。

2.公元前399年,在古雅典城内,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1人组成的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被告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其因在公共场所喜好与人辩论、传授哲学而被以“不敬神”和“败坏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在监禁期间,探视友人欲帮其逃亡,但被拒绝。苏格拉底说,虽然判决不公正,但逃亡是毁坏法律,不能以错还错。最后,他服从判决,喝下毒药而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的良知、道德感与法律之间有时可能发生抵牾

B.苏格拉底服从判决的决定表明,一个人可以被不公正地处罚,但不应放弃探究真理的权利

C.就本案的事实看,苏格拉底承认判决是不公正的,但并未从哲学上明确得出“恶法非法”这一结论

D.从本案的法官、苏格拉底和他的朋友各自的行为看,不同的人对于“正义”概念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

【答案】ABCD

【考点】法律与正义、法律与道德、守法的义务

【解析】

A选项正确。苏格拉底认为,守法是公民对城邦的义务。即使城邦的法律是非正义的,但公民也有守法的义务。苏格拉底用自己的行为提出法哲学领域中极为深刻的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那就是法律与道德之间并非总是一致的,法律与道德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合法的行为不一定合乎道德,合乎道德的行为也不一定合法,故A项的说法正确。?

B选项正确。对苏格拉底的判决是不公正的。在苏格拉底被处死14年后雅典民主法庭对此案给予了平反。苏格拉底明知判决有误却服从判决的行为表明,一个人可以被不公正地处罚,但不应放弃探究真理的权利,基于此B的说法正确。?

C选项正确。苏格拉底以其行动诠释了公民有守法的义务,即使是恶法也应当遵守,故苏格拉底并没有像自然法学派那样认为“恶法非法”而拒绝遵守。故C项正确。?

D选项正确。正义是法的基本价值,但也是一个道德原则。正义虽然是法律追求的价值和目标,但因正义概念的抽象概括不可避免地带有模糊性,不同的人对正义具有不同的理解。因此,D选项正确。

3.一外国电影故事描写道:五名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五人中的摩尔提议抽签吃掉一人,救活他人,大家同意。在抽签前摩尔反悔,但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抽中摩尔并将其吃掉。获救后,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并被判处绞刑。关于上述故事情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其他四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B.按照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之福祉”的思想,“一命换多命”是符合法理的

C.五人之间不存在利益上的冲突

D.从不同法学派的立场看,此案的判决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

【答案】CD

【考点】法的价值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A选项正确。摩尔未同意参与抽签的前提下,其他四人抽签且将摩尔吃掉,显然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故A项表述正确。

B选项正确。摩尔的生命换取了其他四人的生命,按照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之福祉”的思想,是合理的。故B项表述正确。

C选项错误。五人都想活下去,他们之间存在生命利益上的冲突,故C项错误。

D选项错误。从功利主义法学派立场看来,“一命换多命”是符合法理的,故不应当对“四人以杀人罪判处绞刑”;从纯粹法学派立场看来,其他四人未经摩尔同意将其杀死,违反权威制定的法规范,应当对“四人以杀人罪判处绞刑”。故D项表述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陆某等人抢劫案


陆某2002年3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因在监狱内表现良好,遵守监规,于2005年被假释。假释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生活困难。 2009年6月14日,他找到高中同学李某,二人在陆某家里密谋于两天后16日夜里到张某家里抢劫。第二天,李某的表弟马某(1991年6月27日出生)来看李某,听闻李某和陆某准备抢劫,表示有兴趣参加,能否也弄点儿钱花花,二人表示同意。 2009年6月16日,三人闯入正在熟睡中的张某家里抢劫,逼迫其拿出10万元,因遭到拒绝和反抗,就将张某一家四口全部杀害。公安机关于2009年8月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侦查中发现陆某于2008年6月将举报其盗窃的本村村民赵某和证人刘某杀害。检察机关2010年9月对该三人提起公诉,法院于2010年1 1月判决陆某抢劫罪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合并执行死刑立即执行;李某抢劫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马某抢劫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李某在死缓两年执行期间,监狱内的吴某在监管人员杨某的指使下,对其进行殴打,李某不得已为保护自己进行反击,不小心击中其头部,导致吴某重伤。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后,在上报减刑期间,吴某为报复李某致自己重伤,对李某出言挑衅,李某受不过挑衅,对吴某出拳,再次致吴某重伤。


【问题】


1.法院对马某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2.陆某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3.陆某和李某被判处的刑罚应当由哪个法院复核?


4.李某对吴某的第一次伤害,是否应当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为什么?


5.李某对吴某的第二次伤害,是否应当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为什么?


6.对李某的两次伤害吴某的行为,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7.吴某和杨某依法构成何罪?



答案:
解析:

1.法院对马某的判决不正确。因为马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的规定,不能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陆某构成累犯。因为陆某于2008年3月假释期满,在盗窃罪假释期满后5年内即2009年6月犯抢劫罪,两次均为故意犯罪,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3.陆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李某的死缓应当报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4.李某对吴某的第一次伤害不应当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因为李某对吴某的第一次伤害,属于正当防卫的防卫过当,其主观方面是过失,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不应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


5.李某对吴某的第二次伤害不应当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因为此时死刑缓.期二年的缓刑期满,不应当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


6.对李某两次伤害吴某的行为,第一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第二次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先裁定将死缓减刑为无期徒刑,然后将过失致人重伤罪和故意伤害罪与前罪按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7.吴某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杨某构成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此题要求熟悉并掌握死缓制度,死缓适用条件,死缓执行的判决及其核准,死缓执行期满后的处理,以及《刑法修正案(八)》对死缓制度的改动。




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

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
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
D、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
答案:C
解析: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严格公正司法)【详解】严格公正司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之一,包括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权威、司法民主等内容。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在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方面下功夫,“一站式服务”不符合立审执分离的程序公正要求(正当程序原则),故C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不意味着不需要接受监督,司法监督是司法民主与司法公开的要求和必然结果,有利于严格公正司法,故D项正确。AB表述正确。

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A: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现金
B: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
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
D:甲实行抢劫罪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
答案:B,C
解析:
选项A是先将仇人杀死,已经成立故意杀人罪之后,临时起意取财的,应成立为数罪。选项D是在实施抢劫罪之后,为防止被害人报案,杀死被害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与抢劫罪数罪并罚。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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