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30)

发布时间:2020-08-3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选择题,一起来看看吧!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也是义务性规则

B.是用“规范语句”表述的

C.规定了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D.规定了家庭成员对待老年人之行为的“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答案】ABD

【考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解析】

确定性规则指的是权利义务的内容明确,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内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本条文的道义助动词是“应当”和“不得”,即家庭成员对老人的“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表达的是义务。因此,A选项、B选项和D选项正确。

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本条文仅有行为模式,并未规定法律后果。C选项错误。

2.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关于法的这一特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具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

B.法律具有程序性,这是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C.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律主要依靠国家暴力作为外在强制的力量

D.自然力本质上属于法的强制力之组成部分

【答案】ABC

【考点】法的国家强制力

【解析】

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有保证自己实现的力量,这是社会规范的强制性,A选项正确。但法律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在于,法律强制是一种国家强制,以国家暴力为后盾。因此C选项正确。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具有可诉性,任何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机构,如法院和仲裁机构,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特别是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权利,因此B选项正确。法的强制力是一种社会规范的强制力量,不是自然力,D选项错误。

3.《唐律疏议•贼盗》载“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疏:“若杀祖父母、父母应偿死者,虽会赦,仍移乡避仇。以其与子孙为仇,故令移配。”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须移居外乡

B.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体现了情法并列、相互避让的精神

C.该条文将法律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统一考虑,表现出唐律较为高超的立法技术

D.该条文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为法律确立了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

【答案】ABCD

【考点】唐律疏议

【解析】

A项正确。“若杀祖父母、父母应偿死者,虽会赦,仍移乡避仇”,是指杀他人的祖父母、父母,依照法律应当判处死刑的,即使得到赦免,也必须移居外乡以避免受害人子孙复仇。故A项应选。

B项正确。根据该条文规定,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虽会赦”体现了对法律的遵守,“仍移乡避仇”体现了对情理的尊重,情法各让一步,故B项应选。

C项正确。该条文的规定既考虑到对“赦免”法律的适用,又照顾到社会生活中人们“杀祖父母、父母之仇”的情感,体现了唐律较为完善的立法技巧。故C项应选。

D项正确。《唐律疏议》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其主要特点即是“礼律合一”,既考虑法的威慑力,又尊重礼的约束力,在法律上确定了解决亲情和法律冲突的特殊模式。故D项应选。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欲装修其房屋,与乙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 同。双方约定,甲应于5月1日前负责腾出房屋。但5 月1日甲未腾出房屋,则乙可以:( )
A.自行腾出房屋,且腾屋费用由甲承担
B.自行腾出房屋,但腾屋费用由乙承担
C.径行解除合同
D.催告甲在合理期限腾屋,逾期不腾,得解除合同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逾期履行时合同解除权的问题。 依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逾期履行导致合同目 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可以径行解除合同;逾期履行 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应催告对方履 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可行使合同解除 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共用题干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请回答以下85~88题。

下列关于乙、丙、丁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
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C:若丙与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30万元债务,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
D:若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
答案:A,D
解析: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选项A正确,B错误。由于丙和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即使更改保证合同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条款,并非应当征得甲的同意,只是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选项C错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选项D正确。本题答案为AD。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选项A正确。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甲可选择由物保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故C正确,B不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正确。


(原答案为AB)。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选项A正确。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担保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正确。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选ABC。本题当年公布的答案为AB,《物权法》实施后,C也应为正确答案。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选项A错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正确。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选项C错误,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共用题干
甲某、乙某、丙某因故意伤害丁某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8年和1年,并判处赔偿丁某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1万元。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人民检察院只对丙某的判决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如何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A: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认为一审对甲某、乙某和丙某量刑畸轻,可加重三人的刑罚
B: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认为一审对甲某、乙某和丙某量刑畸轻,可要求人民检察院对甲某、乙某的判决抗诉,之后加重三人的刑罚
C: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丙某加重刑罚,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D: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对任何被告人加重刑罚
答案:C
解析:
【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权人。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可见,对判决的刑事部分有权上诉的是被告人甲某、乙某、丙某,丁某仅能对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可见,被害人对刑事判决只有请求抗诉权。因此,本题选A、B、C项。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处理。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4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因此,B项正确。


【考点】共同犯罪中部分上诉的处理。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6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加重刑罚。故C项正确。


【考点】上诉不加刑。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5条的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1)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3)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4)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所以ABCD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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