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7-31)

发布时间:2020-07-31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在准备复习了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试题及答案,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91.我国宪法序言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

A.由党派团体和界别代表组成,政协委员由选举产生

B.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的各种会议

C.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9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BC)

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

B.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C.“一府两院”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唯一形式

93.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94.基本权利的效力是指基本权利规范所产生的拘束力。关于基本权利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BD)

A.基本权利规范对立法机关产生直接的拘束力

B.基本权利规范对行政机关的活动和公务员的行为产生拘束力

C.基本权利规范只有通过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才产生拘束力

D.一些国家的宪法一定程度上承认基本权利规范对私人产生拘束力

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

请回答第95—97题。

95.关于该临时搅拌站建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如在该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应经市城管执法部门批准

B.如该搅拌站影响该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C.如该搅拌站系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D.如该搅拌站超过批准时限不拆除的,由市城乡规划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96.关于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如该公司应报批而未报批该搅拌站的环评文件,不得在缴纳罚款后再向审批部门补报

B.该公司将防治污染的设施与该搅拌站同时正式投产使用前,可在搅拌站试运行期间停运治污设施

C.该公司的行为受到罚款处罚时,可由市环保部门自该处罚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D.针对该公司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可先行拘留责任人员,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97.当该公司裁员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B.应优先留用与本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C.不得裁减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的女职工

D.不得裁减非因公负伤且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的话,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都可以适用
B.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都可以适用
C.5年内曾故意犯罪不适用
D.当事人和解的,不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AB太绝对,错误,符合题意,应选。C正确,不选。《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故D错误,应选。

一日,李某和陆某二人持枪闯进某单位财务室,逼着财务室工作人员甲、乙打开保险柜,在李某二人往口袋里装钱的时候,甲顺手拿起修车扳手朝李某砸去,将其砸成重伤。陆某见势不妙,胡乱开了几枪就抓起口袋跑出房间,骑上摩托车往外逃窜。乙跟着开车追去,在追逐过程中将陆某撞倒,陆某因失血过多死亡。后李某也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关于甲、乙二人行为的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乙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B: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乙的行为属于防卫不适时
C: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乙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D:甲、乙二人都属于正当防卫
答案:D
解析:
【考点】正当防卫。详解: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为了使财务室免受被抢,针对抢劫人李某实施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属于正当防卫。在财产性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所以,乙在陆某逃窜后,追逐过程中,将陆某撞倒,也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属于正当防卫,故D项正确。

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
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

答案:B
解析:
。《刑诉解释》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176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刘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 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后刘某未上诉,人民检 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 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 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B.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 判为有期徒刑15年
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 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刑诉解释》第278 条,《六机关规定》第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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