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30)

发布时间:2020-08-3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6立方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盗伐林木包括砍伐树枝,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B.盗伐林木罪是行为犯,不以破坏林木资源为要件,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C.甲公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成立滥伐林木罪

D.不能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

【答案】D

【考点】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

【解析】

盗伐林木罪的行为也是一种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的特殊法条,因此,盗伐林木罪要求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本案中,甲公司是为了避免广告牌被树枝遮挡才将部分树枝砍掉,因此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成立盗伐林木罪。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滥伐林木罪的成立要求滥伐数量达到10立方以上,故甲公司的行为也不成立滥伐林木罪。ABC错,D选项正确。

2.国有A公司总经理甲发现A公司将从B公司购进的货物转手卖给某公司时,A公司即可赚取300万元。甲便让其妻乙注册成立C公司,并利用其特殊身份,让B公司与A公司解除合同后,再将货物卖给C公司。C公司由此获得300万元利润。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贪污罪

B.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C.诈骗罪

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答案】A

【考点】贪污罪

【解析】

本案中,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利益(已经签订合同)非法据为己有,成立贪污罪。当然,如果同一行为还符合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则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也成立贪污罪。A选项正确,BCD错。

3.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承诺事成后付其10万元。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10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

B.根据A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D.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D

【考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的认定

【解析】

AB选项正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有密切关系的人”不能特别限定,凡是客观上能够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基本上都属于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人。

C选项正确。本案中,甲以揭发隐私相要挟,使得司法人员丁产生犯意进而实施了相应的徇私枉法行为,丁成立徇私枉法罪,甲虽然不具有司法人员的身份,但真正的身份犯中身份的要求仅限于针对实行犯,对教唆犯或者帮助犯没有这一要求,因而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D选项错误。甲利用对国家工作人员丁的影响,为了替乙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乙10万元奖金,甲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本案中,甲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教唆犯),应当数罪并罚。对甲不能适用《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司法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以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择一重罪处罚),因为该规定是针对司法人员成立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这一情形的,而甲并不成立受贿罪。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了新的证据,二审中的新证据包括:()

A: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C:当事人在一审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证据
D:当事人在一审中因主观原因无法提供的证据
答案:A,B
解析:
【考点】新证据的认定。详解: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因此,本题选A、B项。

一艘悬挂巴拿马旗的货轮“朱丽叶”号,装载一批货物从美国巴尔的摩港起航开往我国的宁波港,货主与买主约定该批货物的一切事项均受英国法管辖,同时还和船主约定如果发生货损,货主有权将朱丽叶号变卖以优先受偿的物权权利。中途在日本毗邻区被挂利比里亚旗的“罗密欧”号客轮撞伤,并致使一部分货物毁损。假设该法律关系最后由我国某海事法院管辖,那么下列法律关系中,适用我国法律的法律关系是

A、关于“罗密欧”号对“朱丽叶”号赔偿的责任的法律适用
B、关于“朱丽叶”号上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问题的法律适用
C、关于“朱丽叶”号上货物的货物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
D、关于“朱丽叶”号能否被变卖,并由货主优先受偿问题的法律适用。
答案:A
解析:
该题考察海商法上的涉外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注意《海商法》、《票据法》、《民用航空器法》都有涉外法律适用条款,他们虽然是旧法,但属于特别法,优先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适用,只有这些法律没有规定或者不能适用的才适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B选项错,货物的毁损灭失属于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问题,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题目中说当事人选择了英国法作为准据法,因此应该适用英国法。C选项也错,这涉及船上货物的物权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根据题目也应该适用英国法。D也不当选,原因在于根据题目,这显然属于船舶抵押物权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海商法》271条的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此时应该适用巴拿马法律。A正确的原因相对复杂:首先这是一个船舶碰撞侵权的法律问题,双方又挂的是不同的国旗,就要看双方是在哪撞的,题目说是在日本的毗邻区撞的,但是毗邻区除了沿海国在“财政、海关、移民、卫生”的权力以外,从本质上属于公海,显然不能适用日本法。因此,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3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那么根据题目应该适用我国的法律。

基本权利和人权是两个相关却不相同的概念。下列关于二者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宪法化的人权
B.人权是一种自然权利,不需要法律的规定,是人生而有之的权利
C.人权更多地表现为道德效力,而基本权利表现为法律效力
D.基本权利来源于人权,是不能被剥夺的
答案:D
解析:
基本权利是一种法律权利,虽然来源于人权,但根据法律的规定,某些基本权利是可以被剥夺的,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但是可以被司法程序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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