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9)

发布时间:2020-09-0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2007年8月30日,我国制定了《反垄断法》,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A.《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B.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C.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D.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

【答案】ABD

【解析】

ABC项考查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作为上层建筑,其起源、作用和发展都受到了社会经济基础的制约,但法本身具有相对独立性,对经济有能动的反作用,除经济基础以外,历史、文化、民族等因素同样对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有影响,故AB项正确,C项错误。

D项考查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为了使得法律更为有效地控制社会,应当使法律与其他的社会规范进行配合,如宗教、道德、政策等,此项正确。

2.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之一就在于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B.按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没有必然联系

C.法和道德都是程序选择的产物,均具有建构性

D.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法与道德。

A项:在强制方式上,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有着较大区别,法律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保证实施,而道德规范则不具有国家强制性,是靠行为人内在良知的认可和责备,此项正确。

B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强调“恶法亦法”,否定法与道德之间存在联系,此项正确。

C项:法与道德在运作机制上也存在着较大不同,法律规范具有建构性、程序性,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而道德规范与程序毫无关系,以责任为重心,此项错误。

D项: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并不完全相同,因此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此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公司接受B公司的委托单独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但双方在协议中没有约定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人应当是( )。

A.A公司
B.B公司
C.A公司和B公司
D.A公司或B公司
答案:A
解析:
除当事人另有协议外,专利权人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受托方),即为A公司。

杨某去一家企业应聘,称自己原是杂志社高级翻译,精通英、日两门外语。该企业正急需杨某这样的人才,准备以高薪委以重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然而杨某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给该企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经了解杨某从未当过翻译,英语水平差,日语更是一窍不通。该企业决定与杨某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如何认定此案?()

A、杨某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该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B、杨某给该企业造成较大损失,该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此劳动合同不应解除,应予变更
D、该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答案:D
解析:
【考点】劳动合同效力认定。详解: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在本案中,杨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该劳动合同应该认定为无效。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2011年)

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答案:B
解析: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B选项中的钱法官对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是不能发表看法的。所以B选项错误。A选项依常理即可判断其不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C选项不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的情形。其实考生只要略有社会经验,就知道这一做法不能被理解为在企事业单位兼职而应当理解为从事法学研究。D选项属于从事法学研究,不受职业道德规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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