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三》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由该规定可知D项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2.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无权代理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效力待定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无权代理。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此可知,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AD项符合题意。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市政府对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迟迟未予公布,社会各界意见较大。关于这一问题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市政府应当主动公开该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B.市政府可向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就该类事项作专项工作报告
C.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依法向常委会书面提出针对市政府不公开信息的质询案
D.市人大举行会议时,市人大代表可依法书面提出针对市政府不公开信息的质询案
答案:A,B,C,D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据此,A项正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9条第2款规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据此,B项正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据此,C项正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据此,D项正确。

关于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原则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人员在审判中的不法行为,有权进行控告、检举。
B.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
C.如果调解书的内容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对调解书的再审
D.人民检察院只能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于执行活动不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
答案:A,B,C
解析:
考查检察监督原则。A项考查人民检察院有权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B项考查人民检察院对生效判决裁定的监督:C项考查人民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监督的范围并不仅仅限于审判活动,对于执行活动中人民法院存在的不当行为,也应当履行法律监督职责。D错误,ABC当选。

下列哪一种0为可以构成伪证罪?
A.在民事诉讼证人作伪证的B.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的
C.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 害他人的
D.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伪造 证据的

答案:C
解析:
。首先,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因此选项 A错误;其次,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证人、鉴 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不符合主体 要件,因此不构成伪证罪,选项BD错误。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有设备出售价格1.5万元;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接受的价格为1.2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1.3万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疏忽,接甲厂的函件后,未予及时复函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信函未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
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合同的订立。根据规定,承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题中,甲厂和乙厂就设备出售事宜通过要约、新要约,在协商中始终没有承诺,合同未成立,所以就没有违约之说。所以选项B、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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