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30)
发布时间:2020-08-3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未触犯侮辱罪
B.为报复妇女,在大街上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论处,不以诽谤罪论处
C.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和媒体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触犯诬告陷害罪,未触犯诽谤罪
D.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答案】B
【考点】侮辱罪和诽谤罪
【解析】
A选项错。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当前罪名为强制猥亵、侮辱罪)是侵犯广义的性的自主决定权的犯罪,而侮辱罪是侵犯名誉的犯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侮辱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故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既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又触犯侮辱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B选项正确。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者的界限在于: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因此,在大街上打骂妇女“狐狸精”的行为,并不属于捏造事实的行为,不成立诽谤罪,而成立侮辱罪。
C选项错。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成立诬告陷害罪;将该虚假事实向媒体告发,损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成立诽谤罪。
D选项错。侮辱罪、诽谤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属于亲告罪。如果被害人受到强制、威吓进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告诉。所以,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一说法是错误的。
2.乙驾车带甲去海边游玩。到达后,乙欲游泳。甲骗乙说:“我在车里休息,把车钥匙给我。”趁乙游泳,甲将该车开往外地卖给他人。甲构成何罪?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合
【答案】B
【考点】盗窃罪和侵占罪、诈骗罪之间的区别
【解析】
A选项错。尽管乙下车游泳,而且甲拿着车钥匙并在车里休息,但该车仍然属于车主乙占有,因为车主乙还在附近,并没有转移车辆占有的行为和意思。故甲不可能构成侵占罪。
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甲欺骗乙的行为并不是为了让乙将该车的占有转移给自己,而是为了方便自己更容易地取得乙占有的车辆,其行为属于通过“调虎离山”式的欺骗进而取得他人占有财物的行为,成立盗窃罪,而非诈骗罪。
3.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
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答案】A
【考点】非法行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
【解析】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既包括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也包括取得了职业医师资格但没有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在具有集体执业资格的医院行医的人如果没有取得个人行医执业许可证而从事个体行医的,仍然可能成立非法行医罪。
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医生甲显然没有取得个人行医执业许可证,因此,甲擅自为他人看病的行为成立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行为本身过失导致就诊人死亡的,属于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
C、D选项错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条明文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换言之,凡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能够评价为其他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或者被法律拟制为其他犯罪),而且能够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就按照其他犯罪定罪处罚,不再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甲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刑法将其规定为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不再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也不成立医疗事故罪。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并非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而是如果王奶奶的子女不自觉履行判决,由王奶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直接移送执行和由王奶奶申请执行都可以
D:直接移送执行和由王奶奶申请执行都不可以
A、水利灌溉条约
B、共同防御条约
C、领土边界划界条约
D、中立条约
条约继承的实质是在领土发生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持续有效的问题。一般来说,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人身性”条约以及政治性的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条约,一般授不予继承。本题中的A、C项性于非人身性条约,因而属于国家继承的对象。
安理会在解决国际争端时,有广泛的职能,可以对任何国际争端或者可以引起争端的情况进行审查,并与依赖于作为联合国成员的当事国主动提交。故本题A项是错误的。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中、法、俄、英、美五国为常任理事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安理会表决采取每一理事国一票。对于程序事项或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因此又称为“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实践中,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者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因此B项错误,C项是正确的。安理会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关,在制止侵略维持和平方面作出的决议对于当事国和所有成员国均有约束力,不需要征得当事国的同意,因此D项是错误的。
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是指两个以上的民间团体或个人基于特定目的,按照共同的协议以一定形式设立的跨国性社会团体。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与政府间国家组织罪明显的区别在于: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成员一般是民间团体,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成员一般是一国政府。“自然之友”便是典型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受到所在国国内法的约束,因此如果“自然之友”在乙国从事活动,必须遵守乙国的法律,C选项不正确。作为主权国家,乙国政府有权依据本国法律决定是否允许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本国活动,因此乙国有权依照本国法律阻止该组织在乙国的活动,B项表述正确。同理,乙国没有义务让“自然之友”在乙国发展会员,A项的表述是错误的。需要注意的是,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注册咨询地位,与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不同。前者是非政府国际组织获得与联合国联系的一种方式。这些非政府组织可以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一些工作提供咨询,获得这一地位并不改变其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性质。只有政府间国际组织才有可能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因此,D项错误。
A.总理、副总理
B.国务委员、各部长
C.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D.秘书长、各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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