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历年真题(2020-08-28)

发布时间:2020-08-28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练习题有在做吗?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30%、为期1年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后甲未按约定回购房屋,也未把房屋过户给乙。因房屋价格上涨至3000万元,甲主张偿还借款本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

C.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D.因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D

【考点】:借款合同的效力

2.某旅游地的纪念品商店出售秦始皇兵马俑的复制品,价签标名为“秦始皇兵马俑”,2800元一个。王某购买了一个,次日,王某以其购买的“秦始皇兵马俑”为复制品而非真品属于欺诈为由,要求该商店退货并赔偿。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商店的行为不属于欺诈,真正的“秦始皇兵马俑”属于法律规定不能买卖的禁止流通物

B.王某属于重大误解,可请求撤销买卖合同

C.商店虽不构成积极欺诈,但构成消极欺诈,因其没有标明为复制品

D.王某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可要求商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BCD

【考点】:欺诈、重大误解

3.甲向某银行贷款,甲、乙和银行三方签订抵押协议,由乙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乙把房本交给银行,因登记部门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乙向登记部门申请挂失房本后换得新房本,将房屋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甲届期未还款,关于贷款、房屋抵押和买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应向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B.丙应代为向银行还款

C.如丙代为向银行还款,可向甲主张相应款项

D.因登记部门原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但银行占有房本,故取得抵押权

【答案】:AC

【考点】:抵押担保的效力

4.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最高债权额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债权确定期间内,甲公司因从乙公司分批次进货,又欠乙公司1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关于有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和抵押权期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权额为100万元

B.债权额为400万元

C.抵押权期间为1年

D.抵押权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BD

【考点】:最高额抵押

5.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可留置部分货物

B.刘某把房屋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刘某可留置方某部分家具

C.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

D.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甲公司可留置机器零件

【答案】:CD

【考点】:留置权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在托收中银行应承担下列哪项免责?( )

A.收到的款项和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后必须按照指示书的规定无迟延地解交本人
B.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C.在收货人不提货时提取货物
D.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银行收到的款项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后必须按照指示书的规定无迟延地解交本人。B正确,银行不需要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负责任。C正确,根据《托收统一规则》,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否则银行无义务提取货物,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措施。D正确,根据《托收统一规则》,银行对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对电报、电传、电子传送系统在传送中发生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或对专门性术语在翻译上和解释上的错误,概不负责。

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下列选项中,缔约过失责任不适用于( )。

A.合同未成立
B.合同未生效
C.合同生效
D.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范围。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形;违约责任适用于生效合同。

杨某为全家人投保了人身保险同时也为全部家庭财产投保了财产险,在两份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保险公司在下列哪项情况下不享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A.杨某全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都是约定采用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方式,但是杨某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2年半未缴纳第2期的保险费的

B.杨某的房屋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由于周边环境的改变,出现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

C.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杨某不积极进行施救的

D.人身保险中杨某为其母亲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合同成立3个月后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杨某的母亲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答案:C
解析:
《保险法》第 36?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 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 60 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保险法》第 37 条第 1 款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 36 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显然在 A 选项中合同效力中止已满 2 年,在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故 A 项不当选。 《保险法》第 52 条第 1 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因此,在选项 B 的情形下,保险公司也享有解除权,故 B 项不当选。 《保险法》第 57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可见,法律虽然要求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并未给予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故C 项当选。 《保险法》第 32 条第 1 款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 16 条第 3 款、第 6 款的规定。选项 D 中,保险公司发现杨某虚报其母亲真实年龄,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情形下,自其发现之日起 30 日内,保险公司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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