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分练习题(16)
发布时间:2020-08-0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考试试题,需要了解的快来看看吧!
1.某市中级法院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法官选任和法院领导任免工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人民法院的院长只能选择被评为年度优秀法官的张法官之类的人,而工作能力突出,且具备法官条件的法院政治部主任王某由于不是法官,所以没有任用资格
B、助理审判员小赵由于经过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C、行政庭庭长吴法官可以兼任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但不得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
D、对于法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一般、优秀、称职、不称职
【答案】B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官的条件和任免。
【解析】首先应当明确,法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法官法》第12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选项A中,政治部主任王某虽然不是法官,但他具备法官条件,也具有担任法院院长、副院长的资格,所以A错误。《法官法》第13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本法院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B项中的助理审判员也属于法官,根据《法官法》第13条的规定可知,应当免除职务。所以B正确。《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所以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官法》第24条规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所以选项D也是不正确的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如果承租人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出租人起诉,适格被告是:
B.甲、乙、丙全体
C.甲、乙、丙中的任何人
D.丁公司
B.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在甲、乙、丙、丁、戊5人中指定
C.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即丙担任
D.由丙担任的前提是起诉时须经甲、乙、丁、戊4人共同书面授权
B:符合解除条件的,甲公司应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
C: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
D: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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