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分练习题(13)

发布时间:2020-08-0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考试试题,需要了解的快来看看吧!

1.下列哪项不是关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A、甲在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他本人业务能力过硬,爱向别人宣称确实不如自己的王律师水平如何的低,并说王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不如自己的事务所

B、乙律师毕业于某名牌大学法学院,并曾经发表过一些文章,他在自己的所有名片上都印有自己的学术和学历情况,并说自己是民法专业领域的专家

C、丙律师在一个律师行业研讨会上推荐自己的专业特长,说自己最擅长办理刑事案件

D、丁律师事务所为了谋取包揽婚姻纠纷类法律事务,以明显低于同行的收费水平进行收费

【答案】C

【考点】本题考点是律师职业道德。

【解析】律师广告可以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也可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布。律师个人广告的内容应当限于律师的姓名、肖像、年龄、性别、出生地、学历、学位、律师执业登记日期、所属律师事务所名称、在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法,以及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律师进行执业推广,可以通过简介等方式介绍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可以发表学术论文、案例分析、专题解答、授课等,以普及法律并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可以举办或者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题、专业研讨会,以推荐自己的专业特长;可以以自己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各类依法成立的社团组织。所以, C中的律师在研讨会上推荐自己专业特长的作法是恰当的。

另外,律师在执业推广中,不得向中介人或者推荐人以许诺兑现任何物质利益或者非物质利益的方式,获得有偿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行政等关联机关的特殊关系,不得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不得以提供或者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不得以明显低于同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业务。所以,选项A中的律师贬低同行的做法和选项D中明显降低收费的做法是错误的。关于律师宣传规范,应该注意:

(1)不得自己进行或授意、允许他人以宣传的形式发布律师广告;

(2)不能进行歪曲事实或法律实质,或可能会使公众产生对律师不合理期望的宣传;

(3)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能自我声明或暗示其被公认或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

(4)不能进行律师之间或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比较宣传;

(5)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过公众传媒以回复信函、自问自答等形式进行法律咨询的行为,亦应当符合有关律师宣传规范的规定。

所以B中,律师虽然可以在名片上印自己的学术学历情况,但是不得自我声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所以B也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 某曾担任检察官8年,2003年12月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4年4月,他担任一起刑事案件一审和上诉审的辩护人,由于谙熟刑事诉讼法,他从程序上的辩护意见被二审人民法院采纳,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律师张某得到了刑事被告委托人的高度评价,但事后,他的行为却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罚,这是因为、()
A.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规定
B.违反了刑法关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司法行政机关滥用处罚权
D.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答案:A
解析:

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 )(2015年)

A.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
B.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
C.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
D.法院发现当事人中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
答案:C
解析:
《公证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九)保全证据;……”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属于保全证据,属于公证事项,故A项错。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公证程序规则》第1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据此,赠与、收养关系公证,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申办,故B项错。
《公证法》第28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据此,公证机构不仅进行形式审查,还进行真实、合法性的实质审查。故C项对。
《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据此,D项“并撤销该公证书”说法错误。

丙授权15岁的甲去以丙的名义购买手机,乙将二手翻新的手机以新手机的价格卖给了甲,同时,乙称购买此手机者,可获赠价值200元的皮包一个。甲将手机和皮包买回后,一并交给了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构成欺诈,丙可以撤销合同
B.丙要行使撤销权,需要以单方通知的形式作出
C.皮包是赠与的,不能视为买卖的组成部分,丙撤销手机买卖合同的,不影响皮包赠与合同的效力
D.丙不能授权甲作为代理人,因为甲没有完全行为能力
答案:A
解析:
如果被代理人授权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授权有效,因为代理人不需要对代理的法律行为后果负责,且相对人没有审查代理人行为能力的义务。故本题中丙授权15岁的甲去为丙购买手机的行为有效,故D错误。授权后,代理人甲受到了乙的欺诈而订立了合同,此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在代理中,欺诈代理人相当于被代理人受到欺诈,故被代理人丙享有撤销权,据此,A正确。《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因欺诈产生的撤销权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撤销,故B错误。在订立买卖合同过程中,所谓赠与的皮包,从法律关系上看是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故一旦买卖合同撤销,关于皮包部分的法律行为也会归于无效,故C错误。

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沈某欲离开,王某将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砍死。后查明:王某案发时因吸毒出现精神病性障碍,导致辨认控制能力减弱。关于本案的刑罚裁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B.王某刑事责任能力降低,可从轻处罚

C.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

D.王某与被害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
答案:B
解析:
选项 A 说法正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也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选项 B 说法错误。按照原因自由行为相关理论,吸食毒品是一种自陷行为,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选项 C 说法正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严重危害国家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绑架、拐卖妇女儿童、抢劫、重大抢夺、重大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毒害人民健康的犯罪,要作为严惩的重点,依法从重处罚。选项 D 说法正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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