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分练习题(19)

发布时间:2020-08-0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考试试题,需要了解的快来看看吧!

1.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首要基本范畴,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同时追求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主题。下列哪些现象不是司法公正所要求的?

A、刘法官是一位清正廉洁的法官,多次被作为公正司法的模范代表,在审理一起自己远房亲戚的案件中,他认为凭自己的公正,肯定能秉公执法,没必要回避

B、法院的李院长在会议上强调,对于任何案件,法院都应当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

C、某刑事案件被告是一个杀人狂魔,很多群众都亲眼目睹他枪杀无辜。于法官认为被告罪大恶极、证据确凿,没必要让被告进行法庭上的自己辩护

D、某刑事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时,被告知当时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点是司法公正。

【解析】司法公正应当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主要是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现代各国法律普遍确立的举证、回避、辩护、无罪推定、自由心证、公开审判等原则和制度就是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和主要体现。

司法公正是抽象的,同时又是实实在在的,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1、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在我国,司法公开主要是指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

2、裁判人员的中立性。

3、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指控辩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不存在一方地位高于另一方的情形。

4、司法过程的参与性。

5、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要求主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

6、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选项A中的法官虽然平时清正廉洁,但面对自己亲戚的案件,还是应当回避,才能保证审判程序合法。所以A错误。

法院应当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这与司法活动公开性相符合,但并非任何案件都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的则不可以,所以B错误。

C选项中,虽然被告人最大恶极,但是他都应该享受充分的辩护机会,这是他的诉讼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法官不听取被告的意见和辩护,明显违反了公正原则。

D选项中的司法程序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可知,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所以要特别注意这类程序不公正的情况。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裁决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仲裁过程中,双方有和解的意图,有关仲裁和解和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庭可以主持双方进行和解
B.在裁决作出前,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仲裁庭可以主持调解
C.双方如果达成了和解协议,仲裁庭应当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D.双方如果达成了调解协议,仲裁庭应当根据调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中的和解和调解。,根据《仲裁法》第49条规定,和解是当事人的自发行为,仲裁庭不可以主持,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1条第1款规定,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故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1条第2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所以D项正确。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抢劫罪一罪论处?( )

A.甲在抢劫过程中,遇到被害人张某的反抗,甲将张某杀死后取走其现金3万元
B.乙将仇人王某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现金
C.丙拦路行抢,首先将受害人李某杀死,然后取走其携带的财物,价值800元
D.丁实行抢劫罪后,为防止受害人赵某报案,将其杀死
答案:A,C
解析:
抢劫罪侵犯了双重客体,AC项是抢劫罪的应有内容。B项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D项丁第一个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后又另外产生犯罪故意。将被抢劫者杀死,又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2012年,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6家生产企业达成协议,各自按划分的区域销售商品混凝土。因货少价高,一些施工单位要求县工商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县政府的规定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B.县建材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C.县工商局有权对6家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D.被调查企业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该机构可决定终止调查
答案:A,C,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垄断协议、垄断行为与反垄断调查。 A项:《反垄断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本题中,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有其正当的行政管理目的,而且没有限定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构成行政垄断行为,故A项错误,当选。
第10条规定:“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据此,除了中央机关外,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经过授权才能成为反垄断机构,县工商局不能作为反垄断机构,无权对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故C项错误,当选。
B项:《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11条规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本题中,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6家生产企业达成分割市场的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故B项正确,不当选。
C项:《反垄断法》第38条第1款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D项:《反垄断法》第45条第1、2款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据此,应当先中止调查,才决定能否终止调查,如果经营者履行了承诺,反垄断执法机构才可以决定是否终止调查,故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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