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1-06-12)

发布时间:2021-06-12


报考了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客观题真题,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86.【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关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B.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C.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D. 党内法规应严于和高于国家法律

【答案】D

87.【理论.法理学】下列与法律解释相关的分析中,正确的是:

A. 李某将其仇人坟墓掘开并将骨头扔掉,其认为白骨不属于尸体,否认其构成侮辱尸体罪。他对白骨的解释属于无权解释、主观目的解释

B. 法官任某在审理案件中认为刑法中“伪造货币罪”中的货币不包括生肖纪念币,该解释为有权解释、文义解释

C. 最高人民法院某副院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刑八修正案》中的规定的“醉驾入刑”应结合《刑法》总则当中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来理解,因此并非只要醉驾就一定入刑,这属于体系解释方法的运用

D. 李某认为组织他人卖淫罪中“他人”不仅包括女性,而且包括男性。其理由是目前组织男性卖淫的现象很普遍,危害性很大,要发挥法律的社会功能,应包含男性。其对相关条文的解释为客观目的解释

【答案】CD

88.【理论】下列关于两大法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普通法法系又称英美法系,英国法系,海洋法系或判例法系

B. 民法法系内部有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大分支,前者凸显个人本位,后者强调社会利益

C. 大陆法系的基本法律分类是公法与私法,海洋法系的基本法律分类是普通法与衡平法

D. 罗马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为制定法,英法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是普通法与衡平法

【答案】D

89.【理论.宪法】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B.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搜集证据,法院可以对公民的电话进行监听

C.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D. 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答案】ACD

90.【理论.宪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B.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D. 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时限,表述不正确的有(  )。

A.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B.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C.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D.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E.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5日内,依法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答案:B,E
解析:
选项E: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法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合同纠纷 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 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 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 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 区人民法院
B.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 区人民法院
C. 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 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 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 区人民法院决定延缓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和《执行规定》第102条的规定,应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中,原告向 法院提供王某的证言,证明被告从原告处拿走5000 元。被告辩称这5000元系原告赠与,并非借款,并向 法院提供原告所写的书信一份。关于本案的下列说 法,正确的有:( )
a.王某的证言是本证
b.被告提供的书信是本证
c.被告提供的书信是反证
d.被告提供的书信是对王某的证言的反驳

答案:A,C
解析:

下列哪些人具备原告资格,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A.某小区在小区边建了一个自行车棚,用于放置小区居民的自行车,但政府管理局认为小区车棚挤占道路且影响市容,故勒令小区整改,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服,向区法院起诉
B.某中资企业与某外商合资设立了一家化工产品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生产线,但是由于排放污水超标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勒令停业整顿。该企业苦于联系不到外商共同起诉,但又不能眼见进口设备闲置造成极大浪费,于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了行政诉讼
C.某县民营企业家李某自行创办了一家工艺品厂,其产品出口欧美,销售情况很好。建厂之初,为了取得出口许可,李某将工艺品厂挂靠在县政府下。后来,县政府在整合国有资产时将该工艺品厂易名后收归国有。李某不服,以原工艺品厂的名义提起诉讼
D.某上市公司在审计机关对会计账目的例行检查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并被审计机关予以公布,结果对该公司股票价格产生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董事会决议以公司的名义对审计局的公布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解释》第16条、第1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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