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年主观题报名时间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1-06-27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同学们都准备的怎么样了?很多第一次接触考试的小伙伴对于报名时间还不是特别清楚,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了解一下!

一、北京市主观题报名时间:9月23-27日

二、报名入口:

2021年法考报名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网,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流程

1、登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 ;

2、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阅读司法考试公告,“本人确认”,“开始报名”;

3、先选择报名地,再输入证件信息。 考生选择报名地后,将在报名地所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4、阅读报名地公告 ;

5、查看需要准备的报名材料,如果已经准备好,可以进行下一步;

6、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通讯信息、安全信息等并牢记登录密码,点击保存;

7、使用身份证号码及刚才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并上传电子照片;

8、按流程上传标准电子照片,待工作人员确认后交纳考试费后则报名成功。报名凭证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是否打印;

9、上传电子照片后,户籍在放宽地区,选择享受放宽优惠政策的考生则还需要上传户籍照片。

四、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以上就是北京地区2021年司法考试报名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想要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欢迎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丙三人共同进行抢劫,甲被人民法院 判处死刑,乙、丙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关于本案的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分判决裁定肯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B.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分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则可以直接执行
C.复核的法院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改判
D.复核的人民法院,应当只对甲的死刑部分进行审查

答案:B
解析:
。《刑诉解释》第287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 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 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 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 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某公安局向市城建规划局申请盖一栋办公大楼。经调查地形,规划局发现该大楼建成后会影响附近居民住宅的通风采光。这种情况下规划局正确处理方式是( )。

A.直接批准公安局的申请,因为这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办公楼,是公共利益的需要
B.将申请事宜告知附近居民并听取意见
C.将申请事宜告知附近居民但无须听取意见
D.直接驳回公安局的申请,无须说明理由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其意见。所以选项B正确。

吴某合法建造了一栋房屋,其后将房屋转让给杨某并完成了房屋转移登记。因为杨某迟迟不支付价款,吴某便发短信催促其支付价款。不久之后,房屋因地震毁损而无法居住,杨某书面告知吴某解除房屋转让合同。该事件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吴某建造房屋
B.吴某短信催告
C.地震导致房屋毁损
D.杨某通知解除合同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法律行为的认定问题。法律行为是当事人旨在根据意思表示内容获得相应法律效果的行为。选项A中,吴某建造房屋的行为无意思表示,为事实行为;选项B中,吴某短信催告的行为属于意思通知,并不具有法效意思;选项C中,地震属于事件,而非行为;选项D中,杨某的通知具有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意思表示,属于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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