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0-12-16)

发布时间:2020-12-16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增值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业务(3)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48

B.2.68

C.2.64

D.3.7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业务3:应纳增值税=(20+7+5)÷(1+9%)×9%=2.64(万元)

2、下列货物,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是( )。【单选题】

A.调制乳

B.频振式杀虫灯

C.竹笋罐头

D.农机零部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均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频振式杀虫灯属于农机范围,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3、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服装制造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9月境内采购面料支付金额30000元,境外采购面料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20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7%),该企业当月销售服装取得含税收入60000元,该企业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当月向海关和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合计数为( )元。【单选题】

A.5403.36

B.2782.00

C.4529.57

D.3655.7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不适用3%的征收率,应根据所进口的货物确定适用税率。进口缴纳增值税=20000×(1+7%)×13%=2782(元)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向海关和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合计为2782元。

4、下列关于营改增的相关规定,错误的是( )。 【单选题】

A.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

B.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C.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外教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D.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提供符合规定的各项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5、(3)购进办公楼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万元。【客观案例题】

A.0.00

B.220

C.450

D.5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业务(3):10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00×9%=450(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代位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由“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侵犯公司利益,由“董事会”提起诉讼。该题目中,张某是经理,因此需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电子签名的特点的是( )。

A.电子签名是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数据
B.电子签名是附着于数据电文的
C.电子签名必须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与电子签名相联系的数据电文的内容
D.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答案:D
解析:
电子签名的特点有:①电子签名是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数据;②电子签名是附着于数据电文的;③电子签名必须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与电子签名相联系的数据电文的内容。选项D属于可靠的电子签名应具备的条件。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享有多种诉讼权利。下列关于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B.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C.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提交的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D.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E.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答案:A,C,D
解析:
(1)选项A: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2)选项B: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不需要经许可)。(3)选项C:辩护律师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的,有权以书面形式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4)选项D: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如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情况),并提出意见。(5)选项E: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除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且在侦查期间,否则不需要经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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