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模拟试题(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销售费用应调整的金额是(  )万元。【客观案例题】

A.80

B.500

C.505

D.58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广宣费的税前扣除限额=26000×15%=3900(万元)>实际发生额50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2)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中介服务公司的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佣金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3)销售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2、基建工地的临时办公室、食堂,根据房产税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

B.施工期间减半征收房产税

C.施工期间全额征收房产税

D.工程结束后,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免征房产税

E.工程结束后,转让给基建单位的从接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均免征房产税,但施工结束后,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征收房产税。

3、王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和保险赔款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客观案例题】

A.5000

B.5400

C.4000

D.44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王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和保险赔款,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2000×20%=4400(元)。

4、2015年张某取得的诊所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元。【单选题】

A.0

B.62250

C.86050

D.1007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3×10000-3500×12=288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88000×35%-14750=86050(元)

5、下列加计扣除的政策陈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对企业合作开发技术项目,不得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B.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费用支出明细,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C.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该单位必须和每位残疾人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D.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发生的费用均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对企业合作开发技术项目,符合规定的,也是可以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选项C,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必须和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同时满足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选项D,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分开核算二者的费用,划分不清楚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6、杨先生为某上市公司的普通职工,公司2014年实行雇员股票期权计划。2014年4月18日,该公司授予杨先生股票期权80000股,授予价3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15年9月18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15年9月18日杨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80000股,当日该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8元/股。计算杨先生9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单选题】

A.0

B.87940

C.89875

D.89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从2014年4月18日到2015年9月18日超过了12个月,以12个月为规定的月份数。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8-3)÷12×25%-1005]×12=87940(元)

7、爱德华先生2015年9月3日来华任职于境内的某大使馆,2015年10月26日离境,爱德华先生境内居住天数、境内工作天数分别为( )。【单选题】

A.54天、53天

B.53天、54天

C.52天、53天

D.53天、52天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9月份居住天数为28天,工作天数为27.5天,10月份居住天数为26天,工作天数为25.5天,因此境内的居住天数合计为54天,工作天数合计为53天。

8、某外籍个人受某外国公司委派于2019年8月开始赴中国担任其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离开中国。该外籍个人2019年取得的下列所得中,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是()。【单选题】

A.9月出席境内某经济论坛做主题发言取得的收入

B.因在中国任职而取得的由境外总公司发放的工资收入

C.10月将其拥有的境外房产出租给中国一公司驻该国常设机构取得的租金收入

D.11月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一境外公司在大陆的分支机构使用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9、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表述错误的有( )。【多选题】

A.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B.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C.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D.税务机关确定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不低于15%

E.税务机关确定从事管理服务的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为30%-50%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C: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选项D:税务机关确定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为15%~30%。

10、下列各项中,符合车船税征收管理规定的有( )。【多选题】

A.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B.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C.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D.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次月

E.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不缴纳车船税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选项E: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也属于车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2年)2011年12月,甲市乙县税务局对锦绣服装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笔账务处理异常。乙县税务局认为,该公司购进的某批布料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276,000元不应抵扣。乙县税务局决定: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
2012年2月1日,乙县税务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告知书》内容未涉及公司的听证权利问题。
次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和财务负责人楚某找到乙县税务局工作人员齐某,就有关事实和依据问题以口头形式向其作了全面的陈述和申辩,主要理由是:公司购进该批布料后,将其全部用于委托他人加工服装,收回后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并缴纳了增值税。齐某当场劝吴某和楚某不要再狡辩和发牢骚,吴某和楚某只好作罢。
2012年2月7日,吴某打电话给齐某说:“我们公司要求举行听证。”对此,齐某口头解释说:“你们有权要求听证,但是,法律规定听证要求得书面提出,3天的听证申请期限已经过了”。吴某听后就没有提交听证申请书。
2012年2月10日,乙县税务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的罚款。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次日即向甲市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理由是:乙县税务局不依法告知听证权利和举行听证,对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处罚决定程序违法。甲市税务局复议人员在审查乙县税务局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没有锦绣服装公司提交的陈述申辩的书面材料和口头陈述申辩的笔录材料;在一份检查笔录上注明了“无陈述申辩”字样,但没有公司盖章或者公司有关人员签字。复议期间,乙县税务局不能提供对锦绣服装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进行复核的证据。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乙县税务局对该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其法律后果有(  )。

A.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B.行政处罚决定成立但不生效
C.行政处罚决定成立且生效
D.行政处罚决定效力先定
E.行政处罚决定待生效
答案:A
解析: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如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意见,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

下列选项符合重大立功表现的有( )。

A.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
B.犯罪分子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C.犯罪分子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
D.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
E.犯罪分子具有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重大立功表现。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才成立重大立功。如果经查证不属实或者无法查证,或者查证后不属于犯罪行为的,则这种检举和揭发不属于立功。所以选项A不符合题意。犯罪分子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才成立重大立功。所以选项C不符合题意。犯罪分子具有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属于一般立功而不是重大立功。所以选项E不符合题意。

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存款利息
B.房屋租赁费
C.供电企业收取的并网服务费
D.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答案:A
解析:

甲、乙、丙是清馨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公司成立一年以来,甲拥有该公司1%的股份,乙拥有3%的股份,丙拥有6%的股份。下列关于股东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不履行召开股东大会的职责,甲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B.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三位股东想提出临时提案,必须一起提出
C.若监事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甲可以书面形式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起诉
D.若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甲乙丙三人一起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所以选项A错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所以选项B错误。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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