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 》章节练习(2020-12-28)

发布时间:2020-12-28


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 》考试共10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七章 绩效管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关于绩效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管理过程

B.绩效管理是绩效考核的一个环节

C.绩效管理侧重于信息的沟通和绩效的提高

D.绩效管理可以促进企业绩效的提升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管理过程,而绩效考核只是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

2、在绩效考核中,奠定有效评估基础的第一步是(   )。【单选题】

A.自我评估

B.建立绩效标准

C.开展组织反馈

D.预先评估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绩效考核是企业按照绩效计划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及其衡量标准,考察员工实际工作绩效的过程,它既包括对工作结果的考察,也包括对工作行为的评估。

3、下列有关绩效和绩效管理的理解正确的有()。【多选题】

A.绩效就是最后考核的一个分数

B.绩效管理是通过在员工与管理者之间达成关于目标、标准和所需能力的协议,在双方相互理解的基础上使企业、团队和个人取得较好工作结果的一种管理过程

C.绩效管理的目的在于考核员工工作业绩、开发员工能力与素质、实现公司战略

D.绩效管理仅仅是一个测量和评估的过程

E.绩效是对工作行为以及工作结果的一种反映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绩效是对工作行为以及工作结果的一种反映,也是员工内在素质和潜能的一种体现,它不仅仅是考核的一个分数;绩效管理是管理者与员工通过持续开放的沟通,促进员工做出有利于企业的行为、达成企业目标、取得卓越绩效的管理实践,不仅仅是测量和评估的过程,它的目的是实现企业与个人绩效的同时改善。

4、绩效考核指标的类型包括( )。【多选题】

A.行为指标

B.结果指标

C.动机指标

D.软指标与硬指标

E.“特质、行为、结果”三类指标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绩效考核指标的类型包括:①软指标与硬指标;②“特质、行为、结果”三类指标;③结果指标与行为指标。

5、在绩效管理中运用标杆超越法的优点在于( )。【多选题】

A.有助于激发企业中员工、团队和整个企业的潜能

B.可以直接模仿标杆企业的运营,节省战略制定的成本

C.有助于完善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

D.有助于显著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E.有助于企业学习同行经验,克服制约企业发展的陋习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标杆超越法的优势在于:①有助于激发企业中员工、团队和整个企业的潜能,提高企业的绩效;②可以促进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完善,例如,董事会可以把标杆超越作为经营者经营业绩的标准,以此激发经营者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动力。标杆超越的实质是企业的变革,通过学习同行业经验,改掉制约企业发展陋习的过程。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的情形有( )。

A.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B.履行买卖合同违约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有关规定。履行买卖合同违约的适用2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下列关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

B.作为家庭唯一代步工具的轿车,不在税收强制执行的范围之内

C.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可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D.税务机关可对未按期缴纳要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规定。税收强制执行不仅适用于纳税人还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故A不正确;作为家庭使用的轿车,也在强制执行的范围内,因此B不正确;税务机关不可以对未按期缴纳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甲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但该汇票上未记载乙的名称。其后,乙在该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下列有关该汇票背书与记载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背书无效,因为甲未记载被背书人乙的名称

B.甲的背书无效,且将导致该票据无效

C.乙的记载无效,应由背书人甲补记

D.乙的记载有效,其记载与背书人甲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提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票据法》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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