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模拟试题(2020-10-21)

发布时间:2020-10-2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该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C.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

D.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

【考点】行政复议

【答案】AB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A项正确,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B项正确,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C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选项中“应予以撤销”说法过于绝对。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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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
D:共同犯罪的
答案:B
解析:
【考点】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详解】本题直接考查法条。《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另外,第269条第1款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甲提前1013通过汽车站售票厅购买长途车票,购得车票以后甲因其他事情不能回家,便向车站退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向车站提出购票属于要约,车站根据合同自由可以拒绝承诺
B.甲购得车票以后,甲与运输公司的合同成立且生效
C.甲的退票行为不属于合同解除行为
D.甲的退票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客运合同特征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对于公共承运人而言,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不适用要约自由和承诺自由之原则。甲购得车票以后,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但不发生生效效力。生效效力以检票或登上交通运输工具为标志。甲的退票行为,不属于缔约过失行为。合同解除是针对生效的合同而言的,没有生效的合同不存在解除问题,因此甲的退票行为也不属于解除合同的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

下列各项中,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有( )。

A.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B.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C.宣告破产的裁定
D.破产财产分配的裁定
E.许可和解的裁定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不予受理或驳回的情形。在破产程序中,只有不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才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余各项裁定均不得提起上诉。

甲将电脑出租给乙,租期半年。乙在使用电脑期间,被丙偷走,丙将该电脑出卖给不知情的丁。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对电脑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
B、乙对丙可以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乙对丁可以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D、乙对丁不能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245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占有返还请求权有四个构成要件:(1)占有被侵占;(2)请求权人为占有被侵占的占有人;(3)被请求人为占有的侵占人及侵占人的占有继受人;(4)须自占有被侵占之日起1年内行使。第(3)项构成要件的占有继受人,包括两类:概括继受人(基于继承、企业合并从侵占人处继受占有)及特定继受人(基于买卖、赠与、出租等原因从侵占人处继受占有)。对于概括继受人,无论其为善意还是恶意,均可对其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对于特定继受人,如果其为恶意,则可以对其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如果其为善意,则不能对其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因丁是侵占人丙的善意特定继受人,故不能对其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占有返还请求权以可能为前提,要求主张权利时,侵占人仍为占有人,而丙已丧失占有,因此乙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B选项错误。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分类,是对无权占有的再分类,乙是居于租赁合同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无善意、恶意之区分,故A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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