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模拟试题(2020-10-21)

发布时间:2020-10-2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B.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D.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

【考点】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方式;审理和撤回

【答案】A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本题中,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的根据为《食品安全法》,不过《食品安全法》未对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故应适用一般期限,即60日。A项正确,当选。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因此公司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B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可针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行政赔偿、补偿纠纷这两种情况进行调解。本案中,原机关作出的是行政处罚决定,其中罚款、拘留天数等都涉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因此,说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太过绝对。C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复议申请人如果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程序终止,而非中止。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和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两国之间的域外证据调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委托方向另一缔约方请求调取的证据不限于用于司法程序的证据
B、中国可以相关诉讼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为由拒绝甲国调取证据的请求
C、甲国可以相关事项在甲国不能提起诉讼为由拒绝中国调取证据的请求
D、甲国外交代表在其驻华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向甲国公民调取证据
答案:D
解析:
【考点】国际司法协助;《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详解】《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第1条规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规定,通过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或履行某些其他司法行为。请求书不得用来调取不打算用于已经开始或即将开始的司法程序的证据。“其他司法行为”一词不包括司法文书的送达或颁发执行判决或裁定的任何决定,或采取临时措施或保全措施的命令。所以A项错误。第11条规定,在请求书的执行过程中,在下列情况下有拒绝作证的特权或义务的有关人员,可以拒绝提供证据:(一)根据执行国法律,或(二)根据请求国法律,并且该项特权或义务已在请求书中列明,或应被请求机关的要求,已经请求机关另行确认。此外,缔约国可以声明在声明指定的范围内,尊重请求国和执行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的特权或义务。第12条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拒绝执行请求书:(一)在执行国,该请求书的执行不属于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或(二)被请求国认为,请求书的执行将会损害其主权和安全。执行国不能仅因其国内法已对该项诉讼标的规定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理由,拒绝执行请求。所以B、C项错误。第15条规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其代表的国家的法院中进行的诉讼。所以D项正确。

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A.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
B.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杀人
D.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强奸被组织人
答案: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过程中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是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档次,不另外认定又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3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不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294条的规定,犯前3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参加黑社会组织又杀人的,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318条第2款的规定,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强奸被组织人,应数罪并罚。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消部分租金。
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题。

关于一审法院判决丙给付甲、乙利息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B.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C.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D.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法院判决内容不能超出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这就是体现了原告在自己诉讼请求上的处分原则。本题中,一审时原告并没有要求被告支付利息,而一审法院判决丙给付甲、乙利息,这就违背了处分原则的要求。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同时由于甲、乙没有要求给付利息,而法院判决丙给付利息,当事人之间没有针对利息问题进行辩论,所以一审法院有关利息的判决实际上也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因此,B选项也是正确的。C、D选项所述两个原则没有涉及。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