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模拟试题(2020-10-21)

发布时间:2020-10-2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答案】A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A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B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C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D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故本题选A。

2.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

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C.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

D.将三轮车及其车上的物品一并扣押,当场交付扣押清单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答案】ABC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A、B两项正确,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C项正确,当选。

行政机关实施扣押行为的,只能扣押涉案财物,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本题中,王某的违法行为是驾驶的电动车未悬挂号牌,因此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财物仅限于该电动车,与车上的物品无关。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华盛顿公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提交中心调解或者仲裁的争端,仅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因国际直接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
B、将争端提交中心解决,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一经作出,不得单方面撤销
C、投资者在寻求中心解决争端之前,要用尽东道国当地救济
D、《华盛顿公约》的每一缔约国都应承认中心仲裁裁决的约束力,不得对裁决进行审查或者拒绝承认执行
答案:C
解析:
《华盛顿公约》的全称是《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顾名思义,公约解决的争端,限于缔约国政府与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A正确。双方同意将争端提交中心解决的合意,应以书面方式作出,B正确。一旦中心取得对争端的管辖权,就排除了投资者本国的外交保护,也限制了东道国救济原则的使用,C错误。中心的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每一缔约国都应承认其约束力,并把它视为如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加以承认和执行,D正确。

下列属于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的是:( )

A.食品广告和宣传声称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
B.保健食品广告中未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
C.要求专家进行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和专家报告
D.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商家声称其为保健食品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法》第18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2)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3)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5)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

  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答案:C,D
解析:
选项A错误。《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据此可知,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须同时满足“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条件。选项B错误。《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据此可知,此时应当辞去领导职务,而非辞去公职。选项C正确。《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选项D正确。《公务员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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