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31)

发布时间:2020-08-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答案】A

【解析】

A项考查留置送达。《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符合留置送达的条件。故A项正确。

B项考查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送达回证和邮局回执是不同的文书,但在法院的邮寄送达中,邮局回执能起到送达回证的证明效果。此例中,葛某虽未寄回送达回证,但这并不影响送达的法律效力。故B项错误。

C项考查委托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8的规定,委托送达中,受委托人是其他法院,而不是其他个人或组织。故C项错误。

D项考查电子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适用电子送达。故D项错误。

2.大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小华公司,双方商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法院认可。时限届满后,小华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法院驳回。庭审时小华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尽管大皮公司反对,但法院在对小华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

A.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

B.双方确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

C.小华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D.法院不顾大皮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

【答案】C

【解析】

A项考查举证时限的确定。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33条,举证时限的确定方式有两种:一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二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此例中法院认可了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举证时限,故A项正确。

B项考查举证时限的长短。《民事证据规定》只对法院指定举证时限的长度作了规定,而对当事人商定举证时限的长度未作规定,因此双方当事人商定25天的举证时限符合要求。故B项正确。

C项考查当事人可否申请延长举证时限。《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民事证据规定》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据此,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时限,但延长的申请须在原举证时限内(即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此例中的小华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不合法。故C项错误。

D项考查新证据应否组织质证。《民事证据规定》第41条规定,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等;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小华公司在庭审时提供的发货单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且不是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迟延提交,应作为新证据质证。故D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购买氰化钠并存储于车间内,被以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氰化钠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极大毒害性,属于《刑法》第125条第2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王某未经许可购买氰化钠,虽只有购买行为,但刑法条文中的“非法买卖”并不要求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王某罪名成立。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

A.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了目的解释
B.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无关的过程
C.对“非法买卖”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
D.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
答案:A,C,D
解析:
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这里讲的目的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法律时的目的,也可以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的解释,显然是基于刑法惩罚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目的出发的,故A项正确。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故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紧密相关的过程。故B项错误。
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据此,D项正确)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对王某构成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的证成,属于内部证成;对该内部证成的前提之一“何为非法买卖”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故C项正确。

李某是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太太。一日,她出门忘记带钥匙,被困在门外,遂打“110”要求公安机关出警为其开锁。“110”告知她这不属于其职责后,并未出动。李某遂起诉被告不作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并无法定职责,应作出何种判决?()
A.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B.撤销判决
C.确认判决
D.维持判决

答案:A
解析:
。《行诉若干解释》第56条。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贯彻“法治、民主、科学”的立法原则。根据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相关内容和《立法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是?

A.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求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求依宪执政,要求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
B.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指导,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要求,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C.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深入推进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
D.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答案:A,C,D
解析:
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求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求依宪执政,要求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禁止地方制定带立法性质的文件。A 选项正确②完善立法体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指导,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但党中央无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要求,仅有权提宪法修改建议,并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宪法。B 错误;③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要求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C 正确;④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属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内容。D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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