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3)

发布时间:2020-09-0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快一起来看看吧!

1.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未能拧开杯盖,其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

B.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甲的行为和丙的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甲对丙的重伤没有故意、过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CD

【考点】犯罪未遂、不能犯、因果关系、过失犯

【解析】

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在与乙激烈争吵后,甲欲以硫酸泼乙,只是未能拧开杯盖,由于硫酸是高度危险的物质,其装在水杯中泼向被害人的可能性极大,因此,从客观的角度,以行为时为基准,结合经验知识或者与此紧密相关的因果法则,可以看出乙死伤的危险是存在的,行为本身有引起、支配既遂结果的危险,甲应该成立未遂犯,A项错误。

甲携带高度危险的物质到教室,因追乙而离开教室时,没有对危险物质进行合理处理,没有尽到相应的谨慎保管的注意义务。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对这一后果,甲应当承担过失责任,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B项正确。

甲主观上对丙的重伤有过失,客观上不谨慎处置危险物质的行为和丙的拿取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CD项错误。

2.关于犯罪停止形态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总经理)召开公司会议,商定逃税。甲指使财务人员黄某将1笔500万元的收入在申报时予以隐瞒,但后来黄某又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应缴税款。单位属于犯罪未遂,黄某属于犯罪中止

B.乙抢夺邹某现金20万元,后发现全部是假币。乙构成抢夺罪既遂

C.丙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后,惧怕承担刑事责任,又将婴儿送回原处。丙构成拐卖儿童罪既遂,不构成犯罪中止

D.丁对仇人胡某连开数枪均未打中,胡某受惊心脏病突发死亡。丁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ABCD

【考点】犯罪中止、未遂

【解析】

A项,黄某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应缴税款的,属于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才能构成逃税罪。如果纳税人仅仅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但是,事后很快采取补救措施,没有逃避缴纳税款义务的,应有成立犯罪中止的余地。但是,黄某中止的效力并不能及于犯罪的单位,单位的逃税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因而成立犯罪未遂。A项说法成立。

B项,涉及财产的价值问题。财产的价值包括主观的价值和客观的价值。主观价值说认为,具有财产价值的财物不一定要求其有客观的、经济上的交换价值,只有主观的、情感的价值之物,一般的社会观念认为对这些财物的占有也有必要用刑法加以保护的,也是刑法中的财物。盗窃某些纪念品、礼品,盗窃文物赝品或者他人已到强制报废期限的汽车、抢劫金融机构回收准备销毁的纸币,由于这些财物具有主观的价值和消极的价值,行为人都可能构成财产罪。乙抢夺邹某面额为20万元的假币的,由于假币也是有价值的财物,故乙构成抢夺罪既遂。

C项,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丙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得逞之时即构成犯罪既遂,之后,因惧怕承担刑事责任,又将婴儿送回原处的,属于拐卖儿童罪既遂后的悔罪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

D项,丁对仇人胡某连开数枪虽均未打中,但开枪射杀属于危险程度最高的危害行为,被害人由此受到惊吓,心脏病发作死亡,是在一般的生活经验上可以预料的后果,而不是特别异常的结果,该死亡结果和杀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既然行为人有杀人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死亡结果又和他的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该结果就应该归责于行为人,因此,丁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D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
B: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
C: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
D: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答案:A
解析: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权,它的性质是自然债权,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它所对应的债务也是自然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的规定,本题A项表述正确。由于乙公司仅放弃了10万元中3万元的时效利益,因此D项表述错误。C项的问题在于,乙公司的书面回函中“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的表述在法律上对甲公司是无效的。因此,C项表述错误。要约是欲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乙公司的书面答复因不具有缔约意图而不构成要约,因此B项错误。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撤销缓刑的成立条件有:()

A.再次故意犯罪
B.再次过失犯罪
C.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况。根据《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下列有关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 是:( )
A.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B.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 村民委员会作为所有者代表经营、管理
C.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若 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先由国家征用转变为国有后再由 集体出让给发展商
D.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出租于非农业建设

答案:C
解析:
。以《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为依据,A选 项忽略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故A选项错误。
以《土地管理法》第10备规定为依据,B选项没有 区分情况,故B选项错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9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 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 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故C选项正确。
以《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为依据,故D选项 说法错误。

下列选项中完全贯彻民法意思自治精神的是:

A.买卖合同 B.征地合同
C.劳动合同 D.家庭土地承包合同
答案:A
解析:
。征地合同为行政合同,不贯彻民法的意思自治精神。劳动合同关系为经济法律关系,不完全贯彻民法的意思自治精神。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属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表现形式,不完全贯彻民法的意思自治精神。承包主体限定在本集体组织成员,外村人不得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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