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9)

发布时间:2020-09-0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距离客观题考试的时间也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

A.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最多为200人

B.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性质属于合伙关系

C.采取募集方式设立时,发起人不能分期缴纳出资

D.发起人之间如发生纠纷,该纠纷的解决应当同时适用《合同法》和《公司法》

【答案】ABCD(原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A项:《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可知A项正确。

B项:《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由发起人之间承担责任的形式来看,设立中公司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合伙关系。B项表述正确。

C项:根据《公司法》第80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之规定可知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采实缴资本制,即发起人和认股人必须在公司设立前缴足全部股本,公司才能成立。所以C项正确。

D项:《公司法》第7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D项正确,当选。

2.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财产。

A项:《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由该规定可知A项表述正确。

B项:《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B项错误。

C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由此可知,该项表述正确。

D项:陈某个人的债务不同于合伙企业的债务,陈某无权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该项表述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比例原则要求:

A: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应当符合法律目的
B: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应当遵守法定时限
C: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应当保障公民知情权
D:行政机关采取措施应当尊重公民、组织的意见
答案:B,C,D
解析:
比例原则包括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应当合目的、必要、适当,能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时,应采用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故A属于其要求。B属于高效便民的要求,CD属于程序正当的要求。

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A,B,D
解析: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根据该条第1款,A项正确;根据该条第2款,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均属于公共财产,故B项正确。《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据此,对私有财产征收或征用,需要依法给予补偿,故C项“无偿”表述错误。《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故D项正确。

甲举枪射击乙,但因没有瞄准而击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
B:甲的行为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
C: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B,C
解析:
甲属于刑法上的打击错误,即想杀死乙却杀死了丙,所以A项正确。一般认为,打击错误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所以B项正确。甲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一个杀人的射击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一故意,一行为,一结果,完全符合一个既遂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并不阻却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所以C正确,D错误。

下列有关国体和政体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国体是国家的内在表现形式,政体是国家的外在表现形式
B、国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政体的存在形态
C、没有政体,国体照样可以存在
D、政体是国体的体现和反映,对国体有能动的反作用
答案:A,B,D
解析:
国体虽然决定政体,但是没有政体,国体照样不能存在。C项错误。其他三个选项是国体和政体关系的正确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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