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盗掘国家重点保护的古墓葬,窃取大量珍贵文物,并将部分文物偷偷运往境外出售牟利。司法机关发现后,甲为毁灭罪证将剩余珍贵文物损毁。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运往境外出售与损毁文物,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论处
B.损毁文物是为自己毁灭证据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走私文物罪论处
C.盗窃文物是盗掘古墓葬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论处
D.盗掘古墓葬罪的成立不以盗窃文物为前提,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论处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妨害文物管理罪中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A项:盗掘古墓葬罪包含盗窃文物行为的评价,只成立盗掘古墓葬罪一罪,但将文物运往境外出售和损毁文物的行为侵犯了新的法益,不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对该行为要另行评价,该项说法错误。
B项:行为人盗掘古墓葬之后将文物据为己有的不再另行评价,只成立盗掘古墓葬罪一罪,损毁文物行为虽是行为人自己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但该行为侵犯了新的法益,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该项说法错误
C项:《刑法》第328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法条可知,盗窃文物是法定刑升格条件,该项说法正确。
D项:盗掘古墓葬罪的成立不以盗窃文物为前提,但该罪包含了对盗窃文物行为的评价,所以不成立盗窃罪。该项说法错误。
2.关于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可以由哪些主体构成?
A.网站建立者
B.网站直接管理者
C.电信业务经营者
D.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明知他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是淫秽电子信息,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第6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是淫秽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由法条可知,网站建立者、网站直接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可成为此罪的犯罪主体。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反间谍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第3款规定,被征收入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D:《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王某刑事责任能力降低,可从轻处罚
C.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
D.王某与被害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
A.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请求离婚
B.因为甲已经丧失生育能力,乙堕胎的行为损害了其生育权,请求损害赔偿
C.甲虽然没有丧失生育能力,但仍以损害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D.根据《婚姻法》第46条,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讲解: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产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5项的规定处理,A项正确。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规定,不论甲是否丧失生育能力,以擅自中止妊娠侵犯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BC项不当选。根据《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 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甲的请求不符合《婚姻 》第46条的任何一项,D项不当选。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项。
A.如果于某未作否认表示,可以视为于某对该事实的自认
B.经郑某同意,于某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自认
C.对于汪某的承认,如果于某未作否认表示,则郑某对该事实免除举证责任
D.如果于某能够证明该自认是受郑某胁迫或在重大误解情况下做出且与事实不符,则郑某仍应对该借条为伪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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