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错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21-10-11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报名的考生也是逐年递增,很多第一次参加考试的同学对于考场规则还不太清楚,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了解一下!
一、考试总则
1、应试人员应当尊重监考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2、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经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核验身份后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无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应试人员在考试前四十五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场规则
1、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影响考试秩序;
2、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3、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4、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和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
5、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6、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员查验;
7、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纸质考试
1、 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标明的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供监考员现场查验。应试人员不得在答卷上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
2、 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用笔,在答卷设定的答题区域作答;
3、因应试人员自身原因致使试卷损毁、污皱的,不予更换。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司法考试考场纪律的全部内容,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想要了解更多考试信息,欢迎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表见普通合伙
C:特殊普通合伙
D:隐名合伙
B.因侵权行为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C.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
D.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
B项,本题为确权纠纷,并不是侵权纠纷。B项错误。
CD项,股东权利义务事项的法律适用,我国法律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不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或意思自治原则。C项、D项错误。
B.法的评价作用
C.法的预测作用
D.法的强制作用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9-22
- 2020-09-24
- 2020-09-17
- 2021-05-08
- 2020-09-24
- 2021-03-05
- 2021-05-08
- 2020-09-23
- 2020-08-26
- 2020-09-17
- 2021-07-09
- 2020-09-17
- 2021-01-03
- 2020-09-24
- 2020-09-23
- 2020-09-24
- 2021-10-12
- 2020-09-22
- 2020-09-24
- 2020-07-27
- 2021-03-14
- 2020-09-23
- 2021-05-30
- 2021-02-28
- 2021-10-10
- 2021-05-08
- 2021-09-26
- 2020-09-22
- 2020-09-24
- 20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