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
发布时间:2020-09-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一起来看看吧!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股份的行为。其收购方式包括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
采取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必须依照证券法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或超出要约条件的规定来进行收购。
采取协议收购的,收购人必须在达成协议后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二、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则和程序 ★★
(一)报告并公告持股情况
投资者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券会、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股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依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收购要约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
【注意】禁止撤销收购要约,只能变更,并及时公告。
(三)终止上市交易和应当收购
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交易。
【注意】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的90%以上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上市公司收购结束,依法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收购成功。收购人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50%时,为收购成功,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的控制权。
2.收购失败。当要约收购期满,收购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50%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的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5%。
3.公司合并。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后,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珠宝店如果以“进货时检验员出现了差错,并非故意欺诈消费者”为抗辩理由,可以免责
C.如果珠宝店做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甲又提出了要求,珠宝店就必须履行承诺
D.甲同时可以向珠宝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珠宝店内部的情形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定责任的理由。B选项错误。
珠宝店若作出“假一赔十”的承诺,根据约定优于法定的原理,C选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只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地灭失或者毁损的精神损害赔偿有规定。本题目中钻石并没有受到损害,甲女友因钻石与其分手不受法律调整,甲不能据此得到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错误。
B.变更对张某的处罚决定
C.撤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
D.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B.除法律、行政法规另外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股权质押自办理质权登记时生效
C.股东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
D.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可以将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B.接受继承
C.买卖合同
D.添附
E.罚没物的法定归属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9-23
- 2020-07-27
- 2020-09-22
- 2020-09-23
- 2020-09-24
- 2021-03-06
- 2020-09-24
- 2020-09-23
- 2020-07-27
- 2020-09-22
- 2020-09-24
- 2020-09-17
- 2021-04-21
- 2020-09-17
- 2020-09-24
- 2020-09-22
- 2020-09-17
- 2020-09-23
- 2020-09-17
- 2020-09-17
- 2021-01-01
- 2020-09-17
- 2020-09-22
- 2020-07-29
- 2020-07-27
- 2020-09-18
- 2020-09-22
- 2020-09-24
- 2020-09-24
- 2021-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