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

发布时间:2020-09-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的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采债权形式主义,例外采债权意思主义并结合登记对抗主义。

一、债权形式主义(交付生效主义)

公式化表示为:有效债权行为+交付=动产物权变动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交付的公示程序是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故又称交付生效主义。

二、债权意思主义+登记对抗主义

公式化表示为:有效债权行为=动产抵押权变动+登记>善意第三人

此种情形主要包括动产抵押权和动产浮动抵押权,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也以动产抵押权对待。(《物权法》第180、181、188条)

三、债权形式主义+登记对抗主义

公式化表示为:有效债权行为+交付=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登记>善意第三人

特殊动产只要指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其物权变动仍然遵循动产物权的变动规则,即交付生效主义。但法律同时也将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引入其中,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注意:登记只是对抗要件,而不是生效要件,生效要件仍然是交付。

另外,《物权法解释一》第6条规定:“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将转让人的债权人排除在此处的善意第三人范围之外。

四、权利质权物权变动规则

以没有权利凭证的有价证券、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其他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出质的,权利质权自在相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第223-228条)

值得说明的是,有些权利质权无须登记:如以有权利凭证的有价证券出质的,无须登记,但有的需要遵循特殊规则,如背书;如以应收账款之外的其他债权出质的,无须登记。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l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违法性认识错误。 AC项,由甲明知自己“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可知,甲对案件事实不存在认识错误。因其对相关事实是明知的,因此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故A项错误,不当选;C项正确,当选。
BD项,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错误的认识。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却误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此时按照有罪处理。不知法律或法律认识错误也不能免责的原则,是维护公共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因此,不允许以不知法律为理由逃避法律责任,也是刑法得以有效实施的保证。据此可知,农民甲可构成危险驾驶罪。故BD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A项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规定,B项的错误在于,只需要补助证人,不需要补助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第2款规定,C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而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第271条第2款规定,D项正确。

★★ 近年来,A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阳光司法”的活动,以手机短信、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举报电话。下列对此事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A.该法院的做法反映出外部监督比内部监督更重要
B.该法院的做法将不利于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
C.该法院的做法不利于司法效率的提升
D.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的舆情监督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举措

答案:A,B,C
解析:
。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同样重要,两者结合才能有效使司法活动得到监督,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包括接受监督,所以B选项说法错误。司法工作应当追求公正与效率的平衡,提升司法公正性并不与提升司法效率相冲突,所以C选项说法错误。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应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 股权的证明文件
B.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 使股东权利
C.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和出资额应在公司登记机 关登记
D.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

答案:D
解析:
。《公司法》第32条、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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