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侵权请求权

发布时间:2020-09-18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侵权请求权,一起来看看吧!

请求权一般在两种含义上使用:作为实体权利的请求权和作为权利保护方法的请求权。

1.作为实体权利的请求权

是与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相对应的概念。其权利主体享有的权利是请求,权利的实现则需要义务主体履行义务。这种意义上的请求权,是一种民事实体权利,即债权。

2.作为权利保护方法的请求权

在这个意义上,权利保护请求权包括权利本身的保护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1)权利本身的保护请求权。这是权利本身包含的保护性的请求权,一般是指绝对权请求权,包括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身份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这些绝对权请求权是客观存在的,是绝对权保护自身的一种手段。此种请求权随本权利而存在,一般不受诉讼时效限制,随本权利消灭而消灭。以物权请求权为例,其请求权内容主要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等。

2)侵权请求权。是次生的保护权利的请求权,即权利受到侵害后,被侵权人产生此请求权,以补偿其损害。侵权损害赔偿虽也是债的一种,是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但一般不认为其属于实体权利的请求权,而是属于一种方法性的请求权。一般受诉讼时效限制。其请求权内容包括损害赔偿等。

侵权请求权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如果不存在侵权行为,则不存在相对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发生了侵权行为,才会新生一个对受侵害权利进行救济的请求权,权利人才能向对方主张请求权。

其他法律事实也可能发生请求权,如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但都不会发生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请求权竞合,是指侵权请求权与依其他民事规范产生的请求权是由同一法律事实发生,而形成的侵权请求权与其他民事请求权的竞合。

一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使用中爆炸造成人身伤害,受害人可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也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如医生为病人手术后将纱布遗留在手术部位内。

二是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竞合。如侵害肖像权而获得利益,其所得利益就是不当得利,同时也构成侵权责任。

依《合同法》第122条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即现行立法采允许竞合模式,受损方可择一行使。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紫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非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00万股。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佳,至2015年底公司账面亏损3000万元。2016年初,公司开发出一款游戏,备受玩家追捧,市场异常火爆,年底即扭亏为盈,税后利润达7000万元。
如紫霞公司在2016年底的分配利润中,最后所提取的各项公积金数额总计为2800万元,关于该公积金的用途,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用于弥补公司2016年度的实际亏损
B.可将其中的1500万元用于新款游戏软件的研发
C.可将其中1000万元的任意公积金全部用于公司资本的增加
D.可将其中1000万元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公司资本的增加
答案:B,C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甲公司持有乙股份公司(上市公司)6.4%股份,为乙公司第四大股东,2016年11月15日,甲公司减持套现2.9%乙公司股份,3个月后,乙公司股价上扬,甲公司又增持1.9%的乙公司股份,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就增持事项,甲公司在3日内向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乙公司公司,并予公告

B.甲公司在增持后的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C.就减持事项,甲公司在3日内向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乙公司公司,并予公告

D.就减持事项,乙公司应当立即向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答案:A,B
解析:
《证券法》第 86 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证券法》第 67 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 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本题中,甲公司在持有 6.4% 乙公司股份情况下,减持套现 2.9%乙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低于 5%,根据《证券法》第 67 条规定,无须向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也无须进行信息披露。故 C、D 选项错误。根据题意,甲公司减持套现 2.9%乙公司股份后,甲公司仍持有 3.5%乙公司股份, 3 个月后,甲公司又增持了 1.9%的乙公司股份,持股比例达到 5.4%,超过 5%的标准,应当进行息披露,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 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某日20时30分,持票人甲将付款提示期限为当日到期的支票背书转让给乙。次日,乙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不得将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支票背书转让
B:甲可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乙取得票据权利,但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C:乙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在作出说明后,付款银行仍应继续对乙承担付款责任
D:甲应当向持票人乙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D
解析:
【考点】期后转让背书。详解:本题参见《票据法》第36条、第53条、第91条、第93条的规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付款人仍应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是,支票的持票人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可以不予付款,故C项错误。支票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故A、D项正确,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协议管辖不正确的是:
A.协议管辖适用于财产权益纠纷
B.协议管辖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C.协议管辖只能选择法律规定的与合同关系密切的五个联系地
D.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答案: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于协议管辖增加了两点内容:1.适用范围上,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在选择管辖法院的连接点上,在原有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扩大了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据此,AB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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