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法考A证、B证、C证到底是什么?要怎么区分?

发布时间:2020-02-14


想要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就必须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证书。这个证书是由国家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是从事法律行业的必备证书。那么,考友们知道法考证书分为几类吗?执业范围又是哪些吗?不知道没关系,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这就带你看下来!

首先,法考证书分为3类,A证、B证和C证。根据证书类型的不同,执业范围也是有所不同。

1A

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且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A类职业资格,颁发A类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全国执业。

2B

放宽地区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的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B类职业资格,颁发B类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放宽地区当地执业。

3C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合格分数线的,授予C类职业资格,颁发C类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放宽地区当地执业。


其次,2020年法考放宽地区是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解决艰苦边远和民族地区基层法律职业人才短缺问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25个省(区、市)1000余个县(县级市、区)实施考试放宽政策,具体范围和名单详见司法部网站。

最后,法考证书类型可以进行升级!由于2018年法考改革,不可以通过考试获得B类证书,但在2018年之前获得的B类证书仍然有效。这也就是说,升级途径主要是C类证书变为A类证书!而B类和A类证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不用进行升级!

更具体的来讲,就是:

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可以再次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时,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原持有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考生不用再次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所以,考友们看明白了法考A类、B类、C类证书类型是怎么一回事了吗?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考试资讯,那就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的考试内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考点】公民基本权利【详解】根据《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没有规定在“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故A选项错误。根据《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时根据《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B选项正确。根据《宪法》第3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中没有规定公民有公开传教的自由,故C选项错误。根据《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可见休息权利的主体是“劳动者”,并非全体公民;并且须按相关的“制度”休息,并不能“任意休息”。故D选项错误。

罗马法学家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其根据不是、()
A.法律所调整对象的不同
B.适用范围的不同
C.立法方式的不同
D.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内容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法的分类。罗马法学家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法律所调整对象的不同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公法包括宗教祭祀活动和囯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规范,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规范。(2)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包括议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裁判官的告示等;不成文法是指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4)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私法。其主要是靠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活动形成的。(5)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是规定人格与身份的法律,物法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诉讼法是规定私权保护的法律。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CD项。

甲、乙、丙以1∶1∶1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共三间,面积同样大小,一人居住其中的一间。对于甲、乙、丙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如果甲提出将共有的房屋卖掉,乙表示同意,丙认为甲、乙的决定不及于自己居住的一间房屋是有法律依据的
B.甲、乙决定对房屋铺设木地板,则无论丙是否同意均可以对三间房屋铺木地板
C.如果甲、乙决定对房屋进行装修,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进行
D.如果对于房屋进行分割后,丙发现房屋漏雨,进行维修花费600元,则甲、乙应各自承担300元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中,甲、乙、丙对于所有权是按份共有。《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要处分共有物的整体,没有特别约定时,需要经过2/3以上共有人同意,民法中数字后面的“以上”“以下”只要没有特别说明,都是包括本数的。A项中,甲、乙份额已达2/3,可以对于三间房屋整体处分,丙认为不及于自己的一间没有依据,故错误,当选。BC项中的铺地板和装修都是对于房屋进行整体上的事实处分,没有特别约定,经过2/3以上共有人的同意即可整体处分,故B项正确,不当选,C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据此,分割之后有瑕疵产生的损失,由共有人按照原来的份额来分担,D项中丙因为分得的房屋漏雨进行维修花费的600元,甲、乙、丙按照份额每人应分担1/3的份额,即每人200元,故D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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