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11)

发布时间:2020-09-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B.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C.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D.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答案】AC(原答案为ABC)

【解析】

A项考查申请再审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据该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为法定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此项正确。

B项考查举证时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据上述规定,当事人举证时限不适用中止和中断的规定。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据该规定,当事人举证时限是可以申请延长的,故此项错误。

C项考查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此项正确。

D项考查上诉的提起。《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此规定,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为法定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此项错误。

2.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

B.法院调解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和审理该案件的审判人员,诉讼和解的主体只有双方当事人

C.法院调解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具有程序上的要求,诉讼和解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D.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有给付内容则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诉讼和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即使有给付内容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

法院调解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之下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予以解决的活动,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其主体除了双方当事人外还有主持和协调的审判人员,并应当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则,达成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有给付内容则具有强制执行力。

诉讼和解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对争议事项自行协商予以解决的活动,是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由于没有审判人员的参与,因此主体只有双方当事人,并且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可自愿展开,但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综上所述可知,四项表述均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乙单位接受甲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
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
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
D:专利申请权属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
答案:B
解析:
《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可见,B项当选。C项指的是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权利归属的情形。委托开发的发明创造权利归属在《合同法》中也有规定,该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考生在复习时,可以把两部法律的交叉内容结合起来记忆,以加深印象。

河川县盛产荔枝,远近闻名。该县成立了河川县荔枝协会,申请注册了“河川”商标,核定使用在荔枝商品上,许可本协会成员使用。加入该荔枝协会的农户将有“河川”商标包装的荔枝批发给盛联超市销售。超市在销售该批荔枝时,在荔枝包装上还加贴了自己的注册商标“盛联”。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河川”商标是集体商标
B.“河川”商标是证明商标
C.“河川”商标使用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应被宣告无效
D.盛联超市的行为没有侵犯商标权
答案:A,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商标的类型及商标侵权行为。 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据此含义,“河川”商标明显是集体商标,不是证明商标,故A项正确,B项错误。
《商标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故C项错误。“盛联”属于盛联超市的服务商标,在销售荔枝时加上自己的服务商标,不侵犯商标权,故D项正确。

丙授权15岁的甲去以丙的名义购买手机,乙将二手翻新的手机以新手机的价格卖给了甲,同时,乙称购买此手机者,可获赠价值200元的皮包一个。甲将手机和皮包买回后,一并交给了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构成欺诈,丙可以撤销合同
B.丙要行使撤销权,需要以单方通知的形式作出
C.皮包是赠与的,不能视为买卖的组成部分,丙撤销手机买卖合同的,不影响皮包赠与合同的效力
D.丙不能授权甲作为代理人,因为甲没有完全行为能力
答案:A
解析:
如果被代理人授权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授权有效,因为代理人不需要对代理的法律行为后果负责,且相对人没有审查代理人行为能力的义务。故本题中丙授权15岁的甲去为丙购买手机的行为有效,故D错误。授权后,代理人甲受到了乙的欺诈而订立了合同,此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在代理中,欺诈代理人相当于被代理人受到欺诈,故被代理人丙享有撤销权,据此,A正确。《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因欺诈产生的撤销权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撤销,故B错误。在订立买卖合同过程中,所谓赠与的皮包,从法律关系上看是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故一旦买卖合同撤销,关于皮包部分的法律行为也会归于无效,故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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