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模拟试题(2019-11-15)

发布时间:2019-11-15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以下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B.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转让的全部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C.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其成本费用一律不得扣除

D.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E.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作为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2、下列合同及证照中,应缴纳印花税的是( )。【单选题】

A.税务登记证

B.审计咨询合同

C.贴息贷款合同

D.发电厂与电网订立的购电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发电厂与电网订立的购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务登记证和审计咨询合同不贴印花、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3、下列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B.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C.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D.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E.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E,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4、发生下列经济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单选题】

A.将房产用于偿债的张先生

B.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的某企业集团

C.将房产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企业的李先生

D.购买房产用于翻建新房的严先生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特别注意契税纳税人是买方而不是卖方。此题中,将房产用于偿债、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均属契税征税范围,但纳税人为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人;选项C是免纳契税的范围;选项D对于买方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5、某公司2015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取得境外投资的税后收益59.5万元。境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但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实际税率为15%。我国与该境外企业所在国之间签署了税收协定,在境外减免的税款应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该公司2015年度在我国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单选题】

A.33.72

B.34.38

C.33.5

D.37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境外实纳所得税=59.5÷(1-15%)×15%=10.5(万元);视同其在境外已纳企业所得税=59.5÷(1-15%)×20%=14(万元),境外所得抵免限额=59.5÷(1-15%)×25%=17.5(万元),汇总纳税时其境外所得应按境外视同已缴纳所得税额扣除,该公司2015年度在我国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0+59.5÷(1-15%)]×25%-14=33.5(万元)。或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0×25%+59.5÷(1-15%)×(25%-20%)=33.5(万元)。

6、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E.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取得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取得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E: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7、方某接受房产赠与,手续齐全、合法,赠与合同上注明该房产原值25万元,方某支付相关税费2.5万元。经税务机关评估,该房产市场价格为35万元。方某获赠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万元。【单选题】

A.2

B.1.5

C.7

D.6.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上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方某获赠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2.5)×20%=6.5(万元)。

8、依据契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是( )。【单选题】

A.受赠得到的房屋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C.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D.融资租赁期间的房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契税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受赠房屋、房屋买卖。融资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不涉及契税。

9、某企业占用园地40万平方米建造生态高尔夫球场,同时占用园地100万平方米开发经济林木,所占耕地适用的耕地占用税定额税率为20元/平方米。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万元。【单选题】

A.800

B.1400

C.2000

D.28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该企业占用园地建造生态高尔夫球场属于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应缴纳耕地占用税=40×20=800(万元)。开发经济林木占地属于用于农业建设,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10、李某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客观案例题】

A.0

B.1680

C.3480

D.948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李某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6000×3)×10%-2520=1680(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的下列款项,应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有( )。

A.集资款
B.增值税销项税额
C.未逾期的啤酒包装物押金
D.白酒品牌使用费
E.装卸费
答案:A,D,E
解析:
选项 ADE 正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收取的集资款、白酒品牌使用费、装卸费都属于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的价外费用,需并入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选项 B: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包含在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中选项 C:啤酒从量计征消费税,包装物押金不属于啤酒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某外资持股25%的重型机械生产企业,2018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6月将两台重型机械设备通过市政府捐赠给贫困地区用于公共设施建设。“营业外支出”中已列支两台设备的成本及对应的销项税额合计244.8万元。每台设备市场售价为140万元(不含增值税)。
(2)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4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30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5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额为5万元。
(3)发生广告支出1542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90万元,其中有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
(4)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发生研发费用支出200万元(含委托某研究所研发支付的委托研发费用80万元)。
(5)2018年税后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1000万元。
(6)向95%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5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7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过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其他相关资料:委托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按照80%计算加计扣除;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224.25
B.223.65
C.236.45
D.298.65
答案:C
解析:
①职工福利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1400×2%=28(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8=2(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可扣除上年结转的扣除额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三项经费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2-5=1(万元)
②业务(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80+80×80%)×75%=138(万元)?
③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95%的持股比例下,可以享受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0+204.8-200+1+78-138=945.8(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945.8×25%=236.45(万元)

下列各项中,符合车船税有关征收管理规定的是( )。

A.车船税按月申报、按年计算,一次性缴纳
B.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C.临时入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车船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可以减半征收车船税
D.符合条件的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答案:D
解析:
选项A,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选项B,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选项C,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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