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1-12-10)
发布时间:2021-12-10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房产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以下有关房产税税收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在确定房产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B.以劳务方式抵付房租收入的,出租方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计征房产税
C.对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要计入房产原值
D.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核算,都并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E.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在确定房产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对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2、下列情况可以免征房产税的是( )。【单选题】
A.正在使用的危险房屋
B.因维修停用3个月的房屋
C.个人拥有的营业用的房产
D.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待售的商品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危险房屋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因维修停用半年以上的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个人拥有的营业用的房产属于征税范围。
3、下列各项符合房产税规定的是( )。【单选题】
A.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日起依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B.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C.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由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市场价核定
D.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应由出租方按房产余值计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格核定;选项C,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选项D,应该对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4、按照房产税的有关规定,房产税以( )方式缴纳。【单选题】
A.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B.按季征收,分期缴纳
C.按月征收,分期缴纳
D.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规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我国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方式。
5、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可以作为房产税计税依据的有( )。【多选题】
A.房产原值
B.房产余值
C.房产租金
D.房产净值
E.共担风险分红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对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贷款合同
C.企业出租门店合同
D.公司签订的审计咨询合同
E.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使用的营业账簿
B.240000
C.224000
D.220000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有限责任公司若发生股权转让,应相应修改股东名册
E.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经董事会批准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6-27
- 2021-10-12
- 2020-02-02
- 2020-02-22
- 2020-07-20
- 2021-03-18
- 2020-03-10
- 2021-09-04
- 2020-03-23
- 2021-01-09
- 2021-06-14
- 2020-08-16
- 2020-07-06
- 2021-04-01
- 2019-12-23
- 2020-08-22
- 2019-12-05
- 2021-10-05
- 2021-07-29
- 2021-10-31
- 2020-03-14
- 2021-11-01
- 2020-01-31
- 2021-09-14
- 2020-02-02
- 2021-05-09
- 2021-10-12
- 2021-10-25
- 2020-10-26
-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