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查看!2020年四川高级会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发布时间:2020-08-17
距离2020年高级会计师备考已不足两个月,已经报考参加的小伙伴们还没备考的,得抓紧时间学习起来。距离高会考试时间越来越近,没有准考证无法进入考场,那么,四川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什么时候开始?加2020年高会考试的小伙伴快来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一下吧!
四川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31日-9月6日,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四川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四川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在8月15日前申领“四川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 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考前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可提前90分钟进入考点,提前60分钟验证入场。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四川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37.3°C的 考生须进行复检,仍超37.3°C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四川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四川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内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旅居史的考生:“四川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四川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于考前14天抵达四川,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且期间不得离开四川,并按照四川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且四川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试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特此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给大家的资讯就到这啦,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会努力为大家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内部控制体系优化
A会计师事务所在梳理甲公司涉及境外经营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情况时,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境外发展战略方案由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②境外子公司根据境外供应商要求,可以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原材料;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由境外子公司自行确定。2015年末的财务数据显示,境外子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80%以上为跨年度预付账款。
③境外经营中现金被盗可能性较高、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的零售型境外子公司,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所在地采用购买保险的方式对现金被盗风险进行风险分担。
④甲公司可以为境外子公司提供重大担保,经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境外子公司要求变更已经批准的担保事项的,只需经子公司管理层同意并报甲公司管理层备案。
⑤甲公司于每年年末组织集团内各单位(含境外子公司)对存货进行抽查盘点,并形成书面的抽查盘点记录。
A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于2016年第一季度末为甲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改进建议。甲公司根据A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修改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集团内各单位自2016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指出资料(1)中事项①至⑤是否存在内部控制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A会计师事务所在梳理甲公司涉及境外经营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情况时,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境外发展战略方案由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②境外子公司根据境外供应商要求,可以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原材料;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由境外子公司自行确定。2015年末的财务数据显示,境外子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80%以上为跨年度预付账款。
③境外经营中现金被盗可能性较高、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的零售型境外子公司,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所在地采用购买保险的方式对现金被盗风险进行风险分担。
④甲公司可以为境外子公司提供重大担保,经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境外子公司要求变更已经批准的担保事项的,只需经子公司管理层同意并报甲公司管理层备案。
⑤甲公司于每年年末组织集团内各单位(含境外子公司)对存货进行抽查盘点,并形成书面的抽查盘点记录。
A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于2016年第一季度末为甲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改进建议。甲公司根据A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修改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集团内各单位自2016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指出资料(1)中事项①至⑤是否存在内部控制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2)内部控制审计
B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甲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M公司在合同执行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注册会计师执行有效程序后认定,该缺陷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达到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②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N公司在机械工程项目管理环节存在员工串谋舞弊的可疑迹象,可能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N公司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申请商务工作签证未给予必要协助,致使注册会计师无法计划进行现场审计,且不配合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程序。截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注册会计师无法取得进一步审计证据。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指出资料(2)中B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指出资料(2)中B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如何处理。
事项②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企业应当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涉及大额或长期的预付款项,应当定期进行追踪核查,发现有疑问的预付款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事项③不存在不当之处。
事项④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境外子公司(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企业应当重新履行调查评估与审批程序。
事项⑤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企业至少应当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开展全面盘点清查,盘点清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
B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应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B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须以书面形式与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
注册会计师在已执行的有效程序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应当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作出详细说明。
董事会秘书认为项目资金可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方式解决。定向增发计划的要点包括:①以现金认购方式向不超过2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②如果控股股东参与定向认购,其所认购股份应履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的义务。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判断定向增发计划要点①和②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说明理由。
(2)计算定向增发股数的上限,根据增发股数的上限计算最低融资额,并判断是否能够满足投资要求。
理由:定向增发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
要点②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控制股东所认购之股份应履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义务。
(2)定向增发股数上限=10000×20%=2000(万股)
(注: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行股份数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
定向增发最低价格=6×90%=5.4(元)
(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90%)
定向增发最低融资额=2000×5.4=10800(万元)
定向增发最低融资额1.08亿元大于预计投资额1亿元,可以满足投资要求。
信明公司总资产 80000 万元,举债 20000 万元,债务利率 10%,所得税税率为 25%。信明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数为 6000 万股,以 10 元股发行价格募集资本 60000 万元。公司拟于下一年度投资某新项目,投资总额达 40000 万元。现有两种融资方案:(1)年初增发普通股 4000 万股(发行价不变);(2)年初向银行借款 40000 万元,且新增债务利率因资产负债率提高而上升到 12%。
根据公司财务部测算,即将投产的新项目预计息税前利润(EBIT)为 15000 万元。
要求:
在方案 1(发行普通股票 4000 万元)框架下,其利息费用和普通股股数分别为:
利息费用= 20000*10%=2000(万元)
在外发行普通股股数=6000+4000=10000(万股)
在方案 2(银行贷款 40000 万元)框架下,其利息费用主普通股股数分别为:
利息费用=2000+40000*12%=6800(万元)
在外发行普通股股数=6000 万股
根据不同融资方案下的利息支出与普通股股数,计算两种融资方案下使EPS相等的EBIT值(即每股收益无差别点)。即:
(EBIT-2000)*(1-25%)10000=(EBIT-6800)*(1-25% )6000
EBIT=14000 万元,亦即,当息税前利润为 14000 万元时,发行普通股与银行垡两种方案产生的每股收益是相同的。在此之上,就是债务融资理应更加优先,在此之下,发行普通股更能产生好的每股收益。
由于项目预计 EBIT(15000 万元)大于所测算后的无差别点,因此债务融资是最佳的。
或者也可以在项目预计 EBIT 为 15000 万元的情况下来比较两种融资方案下的 EPS:
方案 1(发行股票):EPS=(15000-2000)*(1-25% )10000=0.975(元)
方案 2(举债融资):EPS=(15000-6800)*(1-25%)6000=1.025(元)
显然,方案 2 产生的每股收益高于方案 1 产生的每股收益。可见,两者的决策结果相同。
EBIT-EPS 无差别点分析法可以用处于 I 象限内的一条相交的斜线表示。当项目预计 EBIT 低于无差别点(即 14000 万元)时,权益融资是合理的,而当项目预计 EBIT 高于无差别点时,债务融资更为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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