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模拟试题(2020-09-12)

发布时间:2020-09-12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榴风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夏某应于2016年6月1日前缴清货币出资100万元。夏某认为公司刚成立,业务尚未展开,不需要这么多现金,便在出资后通过银行的熟人马某将这笔钱转入其妻的理财账户,用于购买基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榴风公司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B.榴风公司可要求马某承担连带责任

C.榴风公司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D.榴风公司的债权人得知此事后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答案】ABC

【考点】抽逃出资

【解析】

ACD考查抽逃出资的责任。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C正确。D项是有条件的,只要在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D项错误。

B项考查榴风公司能否要求银行职员承担抽逃出资责任的问题。本题中,银行职员违规协助抽逃出资,存在一定的过错,榴风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至于是不是真的需要承担实体法上的连带责任,则非本选项所指的问题。因此,B项正确。本选项特别容易选错,尤其值得大家注意。

2.茂森股份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为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为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增强市场竞争力并顺利上市,公司决定重金聘请知名职业经理人王某担任总经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王某的聘任以及具体的薪酬,由茂森公司董事会决定

B.王某受聘总经理后,就其职权范围的事项,有权以茂森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C.王某受聘总经理后,有权决定聘请其好友田某担任茂森公司的财务总监

D.王某受聘总经理后,公司一旦发现其不称职,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将其解聘

【答案】AB

【考点】经理职权、董事会职权

【解析】

A、D项考查经理的聘任、薪酬与解聘。依据《公司法》第46条第(九)项,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A项正确,D项错误。经理的解聘权在董事会。

B项考查公司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9条,经理有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在其职权范围内,有权以茂森公司名义对外签约。B项正确。

C项考查财务负责人的聘任,依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经理只有提名权,不能直接聘任,C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张某故意杀死范某,某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某县人民检察院,某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若某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可以直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B.若某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应当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C.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死刑,张某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处张某死刑,张某又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再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某市检察院撤诉后,指令某县检察机关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检察院应当将指定管辖的情况层报某省人民检察院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一对一”“同级对同级”的原理,某县检察院只能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某县检察院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某县检察院可以将案件移送某市检察院,由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A错误。在一审中,上下级法院不可以直接移送案件,需要以检察机关为中介,B错误。二审法院以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最多只能发回重审一次,但如果是其他理由,比如因一审法院程序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立法没有规定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次数。C项中没有说明发回重审的原因,故不一定只能发回一次,C错误。《高法解释》第2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又向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重新提起公诉的,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情况层报原第二审人民法院。原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决定将案件移送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注意,不是下级检察机关要层报上级检察机关,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CD。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答案:C
解析:
【考点】民事诉讼法的属性【详解】民事诉讼法是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其主要内容是民事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以及保障民事诉讼主体诉讼权利和落实诉讼义务的规定。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属于独立的部门法,因此A项不正确。从其在法律体系地位来看,其地位仅次于宪法,与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一样,居于基本法的地位,B项错误。根据公法和私法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属于私法范畴,D项不正确。从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内容来看,它主要规定的是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用来保证这些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的诉讼制度和程序,这表明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故意的认识内容。详解: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的,则也构成盗窃罪。A项中,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仍然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回,仍然可以成立盗窃罪,因此,A项说法错误,应选。B项中,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可能是盗窃枪支,因此成立盗窃枪支罪,B项说法错误,应选。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因此,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C项说法正确,不选。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因此,贩卖毒品的犯罪故意是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贩卖的是毒品,但是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贩卖的毒品种类,D项说法错误,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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