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易混淆知识点来啦!
发布时间:2021-01-02
大家都想知道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型易混淆的知识点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了一些药学职称考试易混淆知识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仅供参考)
一、如何区分主犯和首要分子?
首要分子分为两种,一是犯罪集团中的犯罪分子;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因为除了首要分子以外,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但他们不是首要分子。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原则上也可以认定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个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
二、请问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什么区别?
1.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现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后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受贿罪共犯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是否有共同犯罪故意不同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如果将收受财物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两个方面告知了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如果没有告知,或者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而没有将收受贿赂告知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三、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区别?
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4.事实行为包括无因管理、正当防卫、不当得利、侵权行为、紧急避险等。
5.比如侵权行为的后果是引起侵权责任,而侵权行为人并没有这样的意思表示。行为人在作出行为之时也有意思表示,但是其意思表示的目的与法律结果不同,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使自己获得利益,但是法律规定的后果却是侵权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所以侵权行为就是事实行为。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同学们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抓住重点,这样才能高效学习。想要了解更多考试信息,请多多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该《存包须知》并未订入合同
C.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个条款,但该条款无效
D.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部分,有效
日本女子田中井子是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的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坠崖,被挡在山坡上一大树边。陕西某男子赵某舍身相救。田中井子在住院期间,赵某多次探望,后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问、
A、当事人属人法
B、婚姻缔结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或婚姻缔结地法
D、婚姻缔结地法和当事人属人法相结合
【考点】准据法的选择与确定。详解: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用来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律。由于冲突规范的直接作用只是确定法律选择或者援引准据法,故它并不能直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它只有和它指定的准据法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冲突规范间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作用离不开准据法。准据法的选择与确定在国际私法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冲突规范与个案结合便可确定适用的准据法,此题选择B选项。
【考点】双边冲突规范。详解:所谓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一国家法律的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既可能是内国法,也可能是外国法。题中法律冲突就属于此种双边冲突规范,所以选择C选项。
B、个案平衡原则
C、比例原则
D、功利原则
B.李法官乘车时对正在实施的盗窃行为视而不见,小偷威胁失主仍不出面制止,其应受到纪律处分
C.何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反复提醒犯罪嫌疑人注意其聘请的律师执业不足2年,其行为未违反有关规定
D.刘检察官接访时,让来访人前往国土局信访室举报他人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证的问题,其做法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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