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知识点: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重点罪名)

发布时间:2020-10-0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重点罪名),一起来看看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一)定义

指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边境的行为。

(二)司法认定:

1.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境、边境等行为,属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2.罪数问题:

1)犯本罪并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

2)犯本罪因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只定本罪,为本罪的结果加重犯。

3)在组织中抗拒抓捕的,只定本罪,不与妨害公务罪并罚。

4)骗取出境证件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为牵连犯,从一重论处。

3.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指非法将偷越国(边)境的人员送出或者接入国(边)境的行为。

1.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1)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2.罪数问题

1)数罪并罚。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

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妨害公务行为的定性:A.通常的妨害公务行为,仅作为加重情节。B.如果妨害公务的行为特别严重,如杀害、伤害检查人员,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应当与本罪并罚。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如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关于该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B.如王某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C.如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D.如公司有相关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程序违法时,可向有关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答案:A,B,D
解析:

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B.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要求保证人与债权人重新订立保证合同
D.认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B: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C: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D: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
答案:B,D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3条第2款的规定,A项不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4条规定,B、D两项正确。庭前会议只是对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而不是要对是否排除非法证据作出决定。故C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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