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选择题答案解析(1)

发布时间:2020-08-15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考试科目《理论法》的选择题答案解析,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人民法院组织法》增设了知识产权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法院为跨行政区划法院,这有助于实现审判独立,防止地方政府的不当干涉,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

B.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对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等将发挥重要作用

C.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有利于统一知识产权裁判标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D.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虽然立足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充分借鉴了域外成功经验,但忽视了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的吸收

【考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难度】

【答案】ABC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知识产权法院是跨行政区划法院。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确保审判独立,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地方政府的不当干涉。A项正确,当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试探性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保障知识产权的健康良好运行,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程。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有利于统一知识产权裁判标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对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等将发挥重要作用。B、C两项正确,当选。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借鉴了国外的成功经验,但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所以不存在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的忽视。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C。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的选择题答案解析,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黄某提起公诉。 在审理过程中, 法院认为范某是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实施的抢夺行为, 认定范某是精神病人, 不予刑事处罚。对于本案的处理, 法院的下列做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应当判决宣告范某不负刑事责任
C.法院判决宣告范某无罪
D.将案卷退回检察院, 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一审判决的结果。 依据《 刑诉法解释》 第 241 条第 1 款的规定, 对第一审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后, 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 七) 被告人是精神病人, 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 不予刑事处罚的, 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由题干可知, 范某被认定为精神病人, 不再予刑事处罚, 则依据( 七) , 法院应判决宣告范某不负刑事责任, 故 A、 C、 D 项错误, B 项正确。

自诉案件中不适用调解的有:()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C: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D:被告人反诉的案件
答案:C
解析:
【考点】可以适用调解的自诉案件。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因此,C项正确。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

A、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
B、丙应丁要求,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
C、戊为报复欲致己于死地,结果将己打成重伤
D、庚医师因误诊致辛出生即残疾,辛认为庚应对自己的错误出生负责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生命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以生命维持和生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选项A中的乙不构成侵权,选项B中的丙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构成对丁生命权的侵犯。
选项C.D错误,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致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选项C.D中的戊和庚均属对他人健康权的侵犯,而非对他人生命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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