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模拟试题(2020-10-23)

发布时间:2020-10-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考点】担保的效力范围

【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价款中的2万元。《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因此,若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其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A项正确,当选。

若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其中的两万元构成“非债清偿”,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B项正确,当选。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若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的,不得追偿。C项正确,当选。

《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题目中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可以认定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但是我国法律中目前没有关于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即放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幸福大酒店与艺美公司签订《订购协议书》,双方约定由艺美公司加工完成特定样式的漆器工艺盘并在幸福大酒店的大厅及走廊进行安装。后艺美公司按期完成对漆器工艺盘的加工并将工艺盘运送至幸福大酒店拟进行安装,但幸福大酒店拒绝验收。两天后,幸福大酒店通知艺美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艺美公司有权在幸福大酒店第一次拒绝验收后立即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
B.因艺美公司并未违约,故幸福大酒店无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
C.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但幸福大酒店应当赔偿艺美酒店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损失
D.艺美公司有权请求幸福大酒店按约验收工艺盘并履行协助安装的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定作人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以及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法》第259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幸福大酒店与艺美公司之间成立承揽合同,幸福大酒店作为定作人,负有在合理期间内及时验收定作物并协助艺美公司进行安装的义务。但幸福大酒店违反上述义务,致使艺美公司不能安装漆器工艺盘,无法完成承揽公司,故艺美公司可以催告幸福大酒店在合理期间内履行上述义务,若幸福大酒店逾期不履行,艺美公司有权解除合同。A选项错误,艺美公司并未催告幸福大酒店在合理期间内履行协助义务,无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幸福大酒店作为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与艺美公司之间的承揽合同,但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同时,因双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已经解除,故艺美公司无权再请求幸福大酒店履行验收及协助安装的合同义务,故D选项错误。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组成的
B.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政府补贴组成的
C.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D.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个人和政府补贴组成的
答案:C
解析: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的,选项ABD表述不准确。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的特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法院通过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这一公权力来解决纠纷
B.原告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
C.当事人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也具有同样的效力
D.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通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答案:C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特征。C项表述错误,调解协议未经司法的确认程序不具有执行的意义,因此法院不能直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执行,故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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