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选择题答案解析(15)

发布时间:2020-08-15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考试科目《理论法》的选择题答案解析,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我国立法和法的渊源的表述,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从法的正式渊源上看,“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公布后的所有法律、法规均以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

C.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均可采取“条例”、“规定”、“办法”等名称

D.所有法律议案(法律案)都须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和通过

【考点】法的渊源

【答案】B D

【解析】

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法的渊源是指特定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的具有法的约束力或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之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制定法、判例、习惯、法律等。在法律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是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主要为制定法,如宪法、法律、法规等。在我国,广义上的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是指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项:说法错误,当选。我国公布法律的报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公布后的所有行政法规均以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

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按照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为“条例”、“规定”、“办法”。我国的地方性法规在实践中一般采用“条例”、“规则”、“规定”、“办法”。

D项:说法错误,当选。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均可以审议法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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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新技术、道路交通等事业的发展,在客观上使人民群众日常面临的风险更多。以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为例,2011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75万件,比2010年上升了27%,占侵权类案件的50%左右。这些案件的审理涉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处理不当,当事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生计难以维持,矛盾容易激化,更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损害司法权威。为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下列措施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A.民事审判应更加注重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B.应更为坚决地贯彻公开审判的原则
C.应加强法律信仰教育
D.发挥联动效应,建立健全类案化解机制

答案:A,B,D
解析:
。本题干主要涉及的是法与政治、经济、道德等如何保障民生的问题,属于法与社会的内容。C选项过于宽泛抽象,与题干无关。

下列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自己公司规模不大,决定不设立独立董事
B.乙上市公司准备召开董事会会议,但2名独立董事认为提供的资料不充分,遂联合 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以不予采纳,但应该说明理由
C.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王某还兼任丙公司法务顾问
D.丁上市公司决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答案:D
解析:
考点:独立董事
讲解:《公司法》第123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所以,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A选项错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4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所以,B选项中“董事会可以不予采纳,但应该说明理由”的说法错误。《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49条规定,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所以C选项中“王某还兼任丙公司法务顾问”的说法错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5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所以D选项正确。

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就该公司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

A.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书面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扣押、查封该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产品
C.如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应先依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然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D.如该公司对税务局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答案:B,C,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税收保全措施与纳税争议处理。 A、B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据此,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税务局有权经批准后书面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冻结该公司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也可扣押、查封该公司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产品,但不得直接在该公司的开户银行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故A项错误,B项正确。
C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故C项正确。
D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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