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选择题答案解析(5)

发布时间:2020-08-15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考试科目《民法》的选择题答案解析,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张老头有一套房屋,张老头死后,因遗产继承纠纷,张甲将张乙诉至法院。诉讼中,邻县张老头的女儿张丙向法院主张继承遗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甲是原告,张乙是被告

B.张甲、张丙是原告,张乙是被告

C.张丙是原告,张甲、张乙是被告

D.张甲是原告,张乙是被告,张丙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考点】继承遗产诉讼的当事人

【难度】

【答案】B

解析:《民诉解释》第七十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本题中,张老头的继承人包括张甲、张乙和张丙,无人放弃继承,所以张甲起诉张乙时,法院应当追加共同继承人张丙为共同原告。

A、C、D三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故本题选B。

【注意】如果张丙主张房屋应当全部归其所有,则张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60岁的张某和25的余某是夫妻,他们在婚前约定结婚后将张某的一套房子过户在余某名下,在张某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余某承担扶养义务。婚后房子果真过户在余某名下,但余某原形毕露,打骂张某,甚至将其赶出家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主张撤销婚姻

B.张某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C.张某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D.张某可以主张婚姻无效

【考点】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赠与合同

【难度】★★

【答案】B

解析: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本题中,张某和余某属于合法夫妻,不存在胁迫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A、D两项错误,不当选。

B项考查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张某将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赠与余某,之后受赠人余某损害赠与人张某的利益,赠与人张某可以主张撤销权。撤销合同后,合同无效,但是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本题未提及撤销的事实和其他合同无效的事由,因此赠与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B项正确,当选。C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选择题答案解析,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化工厂违规排放污水,严重污染环境,并致使李某承包的附近鱼塘鱼苗死亡大半,导致经济损失5万余元。在该案中,下列哪些单位或个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A.李某 B.李某的亲友
C.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 D.李某所承包鱼塘的发包方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
讲解:李某所承包的鱼塘因该化工厂的行为遭受损失,李某具备诉的利益,有权提起民事诉讼,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也可以就此侵害环境案件提起公益诉讼,选项C正确。在该案中李某的亲友和发包方因不具备诉的利益,不是适格的当事人,因此不能提起民事诉讼。答案选择A、C。

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下列哪一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
A.刘某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丈夫吴某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案件
B.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债权人向法 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还债的案件
C.因原审法院法官徇私枉法,当事人申请再审, 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
D.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与妻子董某的婚姻 关系无效的案件

答案:C
解析: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 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亊案件,人民法 院不予调解。

当事人对下列哪些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

A:胡某因旷工被工厂开除,胡某不服,提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此做出的裁决
B:张村和李村因一块滩涂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对此进行的裁决
C:孙某为市政府办公厅的一名副处长,由于平时不注意形象,在一次民意测验中,办公厅有80%的干部认为孙某不合格,据此,办公厅决定孙某改任助理调研员
D:徐某为物价局干部,有人举报其有受贿行为,虽然徐某辩称这是有人陷害,事实也证明徐某并未受贿,但物价局还是认为徐某群众关系不好,影响了单位形象,决定扣发年终奖金300元
答案:B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B项正确应选。该法第8条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做了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对其他人事处理不服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D项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和人事处理决定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A项是劳动仲裁,需提起民事诉讼。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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